[發明專利]廣告機及其運作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110987.3 | 申請日: | 2012-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7760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30 |
| 發明(設計)人: | 林斯棟;王鴻仁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雅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斯棟;王鴻仁 |
| 主分類號: | G09F27/00 | 分類號: | G09F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55 | 代理人: | 張雅軍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廣告 及其 運作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廣告機及運作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用于擷取并顯示一來源影像的有效畫面的廣告機及其運作方法。
背景技術
現有三種常見的多媒體影像的顯示比例,分別為現有的4∶3(即1.33∶1)、用在高畫質的寬熒幕的16∶9(即1.78∶1),以及電影工業常使用的2.39∶1,這三種規格其長寬比(aspect?ratio)及尺寸各有差異,都是數字壓縮格式所指定的標準比例。
然而,當多媒體影像輸入到一顯示規格不同于多媒體影像的顯示設備時,該顯示設備為了顯示不同規格的多媒體影像,則采取相應的補償措施,其中最常見的兩種畫面補償效果分別為黑邊補償及伸展補償。
在黑邊補償的部分,可細分為上下黑邊補償、左右黑邊補償,以及窗型黑邊補償。上下黑邊通常在寬熒幕或電影工業所使用的多媒體影像轉換成傳統尺寸時出現;而左右黑邊通常可見于傳統尺寸轉換成其他尺寸(通常是寬熒幕)的時候出現;窗型黑邊則為該多媒體影像本身具有上下黑邊或左右黑邊,再經由尺寸的轉換而得到左右或上下黑邊補償時,所出現的窗型黑框。此種補償方式,雖可以在該多媒體影像上顯示正確比例的多媒體影像,但黑邊的出現卻也犧牲掉在觀看時的美觀。
此外,在伸展補償的部分,比起黑邊補償則較為單純,該顯示設備通常借由左右或上下伸展該多媒體影像長寬比,來彌補該多媒體影像水平方向或垂直方向的比例不足的部分,同時卻造成該多媒體影像的失真。
同樣地,目前市面上被應用在播放內含文字、圖片或動畫的多媒體影像的廣告機,雖然已走向高畫質化、網絡化及多媒體化,但仍存在有上述所提到的補償作法的缺點。也就是說,輸入至該現有廣告機的多媒體影像創作內容,仍需要配合該廣告機的顯示畫面的尺寸比例才能做最適當的顯示。
由此可知,由于該現有廣告機在對任何輸入至該廣告機的來源影像作顯示時,內部不做特殊的擷取模式,且因該來源影像和該廣告機的顯示畫面彼此的尺寸不匹配(例如來源影像的像素分辨率是1366×768,而廣告機的顯示畫面的像素分辨率則是1366×256),所以廣告機的顯示畫面僅能顯示來源影像的最上方部分,而無法顯示來源影像的其他部分。因此,有必要尋求解決方案。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廣告機,讓任何的來源影像可借由該廣告機的擷取并顯示其有效畫面。
本發明廣告機適用于擷取一來源影像中的一有效畫面部分,并顯示該來源影像中的該有效畫面部分,其中該來源影像是由一第一數目的水平方向像素以及一第二數目的垂直方向像素所組成。該廣告機包含一控制單元以及一顯示單元。
該控制單元用于從該來源影像中擷取出該有效畫面部分,并輸出該有效畫面部分,其中該有效畫面部分的一有效畫面原點在垂直方向上,相對于該來源影像的一來源影像原點,偏移至少一像素。
該顯示單元用于顯示該有效畫面部分。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即在提供一種廣告機的運作方法,讓任何的來源影像可借由該廣告機的擷取并顯示其有效畫面。
本發明廣告機的運作方法,適用于一包括一控制單元以及一顯示單元的廣告機,該廣告機的運作方法包含以下步驟:(A)該控制單元從一來源影像中擷取出一有效畫面部分,其中該來源影像是由一第一數目的水平方向像素以及一第二數目的垂直方向像素所組成,且該有效畫面部分的一有效畫面原點在垂直方向上,相對于該來源影像的一來源影像原點,偏移至少一像素;(B)該控制單元輸出該有效畫面部分給該顯示單元;以及(C)該顯示單元顯示該有效畫面部分。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借由該控制單元擷取該有效畫面原點不在該來源影像原點的該有效畫面部分,以輸出該有效畫面部分至該顯示單元,繼而使該顯示單元的顯示畫面顯示出比例正確且不加黑邊的該有效畫面部分,達成該來源影像作品所要呈現的核心內容。
附圖說明
圖1是一方塊示意圖,說明本發明廣告機的一較佳實施例;
圖2是一流程圖,說明本發明廣告機的運作方法的一較佳實施例;
圖3是一示意圖,說明本發明廣告機的一控制單元擷取一來源影像的一有效畫面部分,并將該有效畫面部分顯示在一顯示單元的一顯示畫面中。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華雅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斯棟;王鴻仁,未經華雅應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林斯棟;王鴻仁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110987.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