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催化裂化原料油的加氫改質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07550.4 | 申請日: | 2012-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7439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30 |
| 發明(設計)人: | 胡大為;楊清河;劉佳;孫淑玲;聶紅;王奎;李大東;戴立順;趙新強;劉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45/08 | 分類號: | C10G45/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景朝;龐立志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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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催化裂化 原料 加氫 方法 | ||
1.一種催化裂化原料油的加氫改質方法,包括在加氫處理反應條件下,將所述的原料油與一種催化劑組合接觸,所述催化劑組合包括加氫脫金屬催化劑I、加氫脫金屬催化劑II和加氫脫硫催化劑III,所述催化劑組合中各催化劑的布置使得所述原料油依次與包括催化劑I、催化劑II和催化劑III接觸,以體積計并以所述催化劑組合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催化劑I的含量為5-60%,催化劑II的含量為10-70%,催化劑III的含量為5-60%,其中,所述催化劑II含有載體、金屬組分鉬、鈷和鎳,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II為基準,所述鉬的含量為5~20重量%,鈷和鎳的含量之和為1~6重量%,其中,鈷和鎳的原子比為2~4。
2.根據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I中鉬的含量為8~15重量%,鈷和鎳的含量之和為1.5~4重量%,其中,鈷和鎳的原子比為2.2~3.2。
3.根據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I中鎳的含量小于1.2%。
4.根據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I中鎳的含量為0.5~1.1%。
5.根據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體積計并以所述催化劑組合的總量為基準,所述催化劑組合中的催化劑I的含量為10-50%,催化劑II的含量為20-60%,催化劑III的含量為10-50%。
6.根據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包括催化劑Ia,所述催化劑Ia含有載體,選自鎳和/或鈷、鉬和/或鎢的加氫活性金屬組分,含或不含選自硼、磷、氟中的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以催化劑Ia為基準,以氧化物計的鎳和/或鈷的含量為0.3-8重量%,鉬和/或鎢的含量為0.5-15重量%,以元素計的選自硼、磷、氟中的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的含量為0~5重量%,其中載體的孔容為0.6-1.4毫升/克,比表面積為大于90至小于等于350m2/g。
7.根據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a中的載體的孔容為0.7-1.2毫升/克,比表面積為100-200m2/g。
8.根據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a中的載體選自氧化鋁。
9.根據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鋁為具有雙重孔的氧化鋁?載體。
10.根據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雙重孔氧化鋁載體在孔徑10-30納米的孔容占總孔容40-90%,孔徑在100-2000納米的孔容占總孔容10-60%。
11.根據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II含有選自氧化鋁和/或氧化硅-氧化鋁的載體,選自鎳和/或鈷、鉬和/或鎢的加氫活性金屬組分,含或不含選自氟、硼和磷中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以催化劑III為基準,以氧化物計的鎳和/或鈷的含量為1~5重量%,鉬和/或鎢的含量為10~35重量%,以元素計的選自氟、硼和磷中一種或幾種助劑組分的含量為0~9重量%。
12.根據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II中的載體選自氧化鋁。
13.根據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氧化鋁的孔容不小于0.35毫升/克,孔直徑為40~100埃孔的孔容占總孔容的80%以上。
14.根據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包括與催化劑Ia分層布置的催化劑Ib,以體積計并以所述催化劑Ia為基準,催化劑Ib的含量為40%以下,所述的分層使得所述原料油依次與催化劑Ib和催化劑Ia接觸,所述催化劑Ib含有載體和任選地含有選自第VIB族和第VIII族的加氫活性金屬組分,以氧化物計并以催化劑Ib為基準,所述第VIB族的金屬組分的含量為0至小于等于10重量%,所述第VIII族的金屬組分的含量為0至小于等于4重量%。
15.根據1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催化劑Ib的載體含有α-氧化鋁,以壓汞法表征,所述載體的孔容為0.5-0.75ml/g,比表面積為2-20m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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