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油井井筒內持續消減硫化氫的處理劑及方法與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06285.8 | 申請日: | 2012-04-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94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高玉軍;馬春寶;向延安;徐恩寬;胡賀元;王德偉;劉長環;文健;劉廣友;段效威;王靜;蘇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B43/38 | 分類號: | E21B4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韓蕾 |
| 地址: | 10000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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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油井 井筒 持續 消減 硫化氫 處理 方法 裝置 | ||
1.油田井筒內持續消減硫化氫的處理劑,該處理劑是由以下組分均勻混合而得到的混合物:
30%-40%工業石蠟;
0-10%聚乙烯蠟;
50%-60%次氯酸鈣;以及
10%-20%氫氧化鈉和/或碳酸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其是將工業石蠟、或者工業石蠟與聚乙烯蠟加熱至熔化狀態,再加入氫氧化鈉和/或碳酸鈉、以及次氯酸鈣,攪拌均勻后,冷卻,得到的固態處理劑產品。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劑,該處理劑的軟化點溫度50℃-90℃。
4.制備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工業石蠟、或者工業石蠟與聚乙烯蠟加熱至熔化狀態,再加入氫氧化鈉和/或碳酸鈉、以及次氯酸鈣,攪拌均勻后,倒入模具中,冷卻,得到的固態處理劑產品。
5.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在油田井筒內持續消減硫化氫中的應用。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其中,所述井溫低于處理劑的熔點,優選低于處理劑熔點至少5℃。
7.油田井筒內持續消減硫化氫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處理劑隨油井管柱下入井底,使處理劑置于原油中,石蠟在原油中緩慢溶解,釋放出次氯酸鈣和堿,與硫化氫反應,從而持續消減硫化氫,將原油中硫化氫消除在采出井口之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井溫低于處理劑的熔點,優選低于處理劑熔點至少5℃。
9.一種油田井筒內持續消減硫化氫的裝置,該裝置包括:
容器本體,其內部為用于容置處理劑的空間;該容器本體壁上設置貫通的通孔,作為原油進出容器內部空間與處理劑接觸反應的通道;
容置于所述容器本體內的固態處理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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