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自動售貨機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098152.0 | 申請日: | 2012-04-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374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福田勝彥;木原敬;阪光廣;東昌幸;福地瞬;高島勇介;巖子努;村山達男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富士電機零售設(shè)備系統(tǒng)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誠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龍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自動 售貨 | ||
1.一種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具備商品收納架,其中,所述商品收納架具有:左右一對的架側(cè)板;沿上下方向多段地架設(shè)于該左右一對的架側(cè)板、形成將從商品投入口投入的多個商品以橫倒姿勢沿前后方向排列為一列而收納的商品收納通道,且以其商品送出口低的方式傾斜地配置的商品收納擱板;和配置于該商品收納擱板的商品送出口附近的商品送出裝置,
通過所述商品送出裝置將收納于該商品收納通道的商品一個一個地分別送出,
所述商品送出裝置具有:
第一止擋件,以從基板的開口部相對于商品收納通道自由伸出和收回的方式被軸支承,能夠向突出至所述商品收納通道的突出位置移動以保持所述商品收納通道的銷售次序第一位的商品(銷售商品),并且能夠移動至從所述商品收納通道退回的退避位置以釋放所述銷售商品的保持;
第二止擋件,以從所述基板的開口部相對于商品收納通道自由伸出和收回的方式被軸支承,被向從所述商品收納通道退回的退避位置施力,能夠移動到突出至所述商品收納通道的突出位置以保持從所述商品收納通道的下方起第二位置的商品(下一銷售商品);
連桿機構(gòu),其使所述第一止擋件和所述第二止擋件移動至突出位置和退避位置;和
驅(qū)動機構(gòu),其使所述連桿機構(gòu)移動,其中
所述商品送出裝置配置于形成上段的商品收納通道的商品收納擱板,該商品送出裝置的第一止擋件和第二止擋件從收納于商品收納通道的商品的上側(cè)相對于商品收納通道伸出和收回,
所述自動售貨機具備配件,該配件沿所述商品收納通道的通道面在前后方向延伸,對與所述商品送出裝置之間的間隔進行調(diào)節(jié),并且對由該商品送出裝置進行的對收納于該商品收納通道的商品的分出提供協(xié)助。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商品收納架具有與商品收納擱板連結(jié)并且以在前后方向延伸的形態(tài)形成商品收納通道的上引導件,在該上引導件安裝有所述配件。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件形成為:相對于從商品投入口至商品送出裝置的通道面的傾斜角度,從商品送出裝置至商品送出口的通道面的傾斜角度較大。
4.如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件形成為:相對于從商品投入口至商品送出裝置的通道面的傾斜角度,從商品送出裝置至商品送出口的通道面的傾斜角度較大,且具有被商品送出裝置的第一止擋件卡止的銷售次序第一位的商品(銷售商品)因第一止擋件的卡止解除而向商品送出口移動時下落的高度差。
5.如權(quán)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件由潤滑鋼板構(gòu)成。
6.如權(quán)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自動售貨機,其特征在于:
所述配件具有在前后方向延伸的多條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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