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裝置和處理來電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88662.X | 申請日: | 2012-03-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691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毅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H04M1/2745;H04M1/247 |
| 代理公司: | 隆天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姜燕;邢雪紅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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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 裝置 處理 來電 方法 | ||
1.一種處理來電方法,適用于具有一無線通信裝置、一顯示裝置和一存儲裝置的一電子裝置,包括:
接收來自一第一發送方的一數據信息,其中上述數據信息符合全球移動通信系統規范;
在上述存儲裝置中搜索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至少一草稿信息;
通過上述顯示裝置的一信息菜單選擇上述草稿信息;
將所選擇的上述草稿信息加入一回應信息;以及
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判斷上述電子裝置是否操作在漫游狀態;以及
當上述電子裝置操作在漫游狀態時,通過上述信息菜單決定是否將一漫游信息加入上述回應信息中。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將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草稿信息存儲在上述存儲裝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包括:
將一第二發送方與上述第一發送方設定為同一群組,使得對應于上述第二發送方的草稿信息相同于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草稿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當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時,同時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二發送方。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通過上述信息菜單選擇用以暗示上述第一發送方再次發送上述數據信息的時間內容;以及
將上述時間內容加入上述回應信息。
7.一種處理來電方法,適用于具有一無線通信裝置、一顯示裝置和一存儲裝置的一電子裝置,包括:
接收來自一第一發送方的一數據信息,其中上述數據信息符合全球移動通信系統規范;
在上述存儲裝置中搜索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至少一草稿信息;
通過上述顯示裝置的一信息菜單選擇上述草稿信息;
將所選擇的上述草稿信息加入一回應信息;
判斷上述電子裝置是否操作在漫游狀態;
當上述電子裝置操作在漫游狀態時,通過上述信息菜單決定是否將一漫游信息加入上述回應信息中;以及
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將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草稿信息和上述漫游信息存儲在上述存儲裝置。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包括:
將一第二發送方與上述第一發送方設定為同一群組,使得對應于上述第二發送方的草稿信息相同于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草稿信息。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當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時,同時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二發送方。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處理來電方法,還包括:
通過上述信息菜單選擇用以暗示上述第一發送方再次發送上述數據信息的時間內容;以及
將上述時間內容加入上述回應信息。
12.一種電子裝置,包括:
一無線通信裝置,接收來自一第一發送方的一數據信息,并且輸出一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其中上述數據信息符合全球移動通信系統規范;
一存儲裝置,用以存儲多個草稿信息;
一顯示裝置,用以顯示一信息菜單;以及
一處理裝置,用以在上述存儲裝置中搜索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至少一上述草稿信息,將所對應的上述草稿信息提供給上述信息菜單,將上述信息菜單所選擇的上述草稿信息加入至上述回應信息。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上述存儲裝置存儲一漫游信息并且上述無線通信裝置判斷上述電子裝置是否操作在漫游狀態,使得當上述電子裝置操作在漫游狀態時,通過上述信息菜單決定是否將上述漫游信息加入上述回應信息中。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上述處理裝置將一第二發送方與上述第一發送方設定為同一群組,使得對應于上述第二發送方的草稿信息相同于對應于上述第一發送方的草稿信息。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當上述無線通信裝置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一發送方時,上述無線通信裝置同時發送上述回應信息至上述第二發送方。
16.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電子裝置,其中上述信息菜單選擇用以暗示上述第一發送方再次發送上述數據信息的一時間內容,并且上述處理裝置將上述時間內容加入上述回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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