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背光模塊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73552.6 | 申請日: | 2012-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358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15 |
| 發明(設計)人: | 林毅凡 | 申請(專利權)人: |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3/00;G02F1/1335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揮;王穎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竹科***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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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背光 模塊 | ||
1.一種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導光板,包含一第一入光面與一出光面;
一第一光源,配置于該導光板的該第一入光面;以及
一光學膜,包含:
一基材層,設置于該導光板的該出光面上,該基材層具有一第一端以及與該第一端連接的一第二端,該第二端實質平行該第一入光面,該基材層定義有一有效出光區及一無效出光區;以及
一第一遮光層,設置于該無效出光區,該第一遮光層具有一第一邊與一第二邊,該第一遮光層的該第一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第一端,該第一遮光層的該第二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有效出光區,該第一端與該第二邊的間距定義為一第一寬度,該第一寬度朝遠離該基材層的該第二端的方向實質上逐漸變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無效出光區環繞該有效出光區。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設置于該基材層面向該導光板的一面或背向該導光板的一面。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邊與該第二邊的間距定義為一第二寬度,該第二寬度朝遠離該基材層的該第二端的方向實質上逐漸變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的該第一邊實質上平行該基材層的該第一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的該第一邊抵接該基材層的該第一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邊與該第二邊實質上平行。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抵接該基材層的該第二端。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邊為一直線、一曲線或一鋸齒線。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基材層具有與該第一端連接的一第三端,該第二端連接該第一端的一端,該第三端連接該第一端的另一端,該第一遮光層由該第二端朝該第三端延伸。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抵接該基材層的該第三端。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更包含一第二光源,該導光板更包含一第二入光面,該第二入光面與該第一入光面位于該導光板的相對兩側,該第二光源配置于該第二入光面,該第三端實質平行該第二入光面,該光學膜更包含一第三遮光層,設置于該無效出光區,且位于該第一遮光層與該第三端之間,該第三遮光層具有一第五邊與一第六邊,該第三遮光層的該第五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第一端,該第三遮光層的該第六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有效出光區,該第一端與該第六邊的間距定義為一第四寬度,該第四寬度朝遠離該基材層的該第三端的方向實質上逐漸變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遮光層抵接該第三遮光層。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二端實質上平行該第三端。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光學膜更包含一第二遮光層,該基材層具有與該第二端連接的一第四端,該第一端連接該第二端的一端,該第四端連接該第二端的另一端,該第二遮光層設置于該無效出光區,該第二遮光層具有一第三邊與一第四邊,該第二遮光層的該第三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第四端,該第二遮光層的該第四邊面對該基材層的該有效出光區,該第四端與該第四邊的間距定義為一第三寬度,該第三寬度朝遠離該基材層的該第二端的方向實質上逐漸變小。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端與該第四端實質上平行。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其中該第一端與該第四端實質上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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