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城市管理視頻采集及立案警示系統(tǒng)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072403.8 | 申請日: | 2012-03-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2722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朱振湘;譚鑫華;宋光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洲市城市管理監(jiān)督指揮中心 |
| 主分類號: | H04N5/232 | 分類號: | H04N5/232;G06Q50/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南毅寧;王鳳桐 |
| 地址: | 412000 湖南省株洲***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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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管理 視頻 采集 立案 警示 系統(tǒng) | ||
1.一種城市管理視頻采集及立案警示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包括:
云臺控制裝置(20),用于控制視頻采集裝置(10)的拍攝角度;
拍攝裝置(30),用于控制視頻采集裝置(10)對需要上報的事件拍攝視頻或照片,并接收視頻采集裝置(10)所拍攝的視頻或照片;
案卷生成裝置(40),用于生成案卷信息,該案卷信息包括案卷編號、所述需要上報的事件的類型、所拍攝的視頻或照片、拍攝該視頻或照片的視頻采集裝置(10)的編號或位置信息以及需要上報的相關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以及
通信裝置(50),用于將所述案卷信息發(fā)送給相關職能部門或者管理中心(6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拍攝裝置(30)向視頻采集裝置(10)發(fā)出拍攝視頻或者拍攝照片的指令,視頻采集裝置(10)接收到該指令相應地執(zhí)行拍攝視頻或照片的動作,并回傳拍攝到的視頻或照片給拍攝裝置(3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案卷生成裝置(40)中預先定義了事件類型與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60)之間的對應關系,所述案卷生成裝置(40)還根據所述需要上報的事件的類型而自動選擇負責該類型事件的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6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通信裝置(50)將案卷信息以短信或彩信的方式發(fā)送給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的負責人(70)的手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該系統(tǒng)還包括:案卷提醒裝置(80),用于接收來自案卷生成裝置(40)生成的案卷信息,并根據案卷信息中的視頻采集裝置(10)的編號或位置信息在地圖的相應位置設置提醒標識,用以標識在此位置有待處理的事件。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提醒標識以閃爍的方式顯示。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案卷提醒裝置(80)還根據事件類型的不同而設置不同的提醒標識。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所述案卷提醒裝置(80)設置的提醒標識還顯示該位置的待處理的事件數(shù)量。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當該系統(tǒng)通過通信裝置(50)接收到來自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60)返回的案卷處理完畢的消息時,該消息中包括案卷編號,所述通信裝置(50)將該消息轉發(fā)給案卷提醒裝置(80),案卷提醒裝置(80)則取消對應于該案卷所設置的提醒標識。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tǒng),其中,如果案卷提醒裝置(80)在預定時間內仍未收到所述案卷處理完畢的消息,則通過通信裝置(50)發(fā)出提醒給相關的職能部門或管理中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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