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68473.6 | 申請日: | 2012-03-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25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王小勇;林華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州海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5/00 | 分類號: | B60R25/00;G10L15/26 |
| 代理公司: | 福州元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學俊 |
| 地址: | 350003 福建省福州市***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聲音 識別 技術 車輛 防盜 人身安全 保護 系統 | ||
1.一種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拾音器、音頻處理模塊、為系統供電的降噪電源、按鍵模塊、存儲模塊以及中央處理器;所述的拾音器獲取取駕駛人員的聲音命令,經過所述的音頻處理模塊后,發送給所述中央處理器,通過聲紋比對來判別駕駛人員是否合法,然后再判別聲音命令的內容,進而所述中央處理器根據判斷結果對車載電子系統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處理器對車載電子系統的控制采用CAN總線的通信方式。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處理器還連接有GPS模塊,拾音器獲取駕駛員要去的目的地命令,然后調用所述GPS模塊,給出一個行車最佳路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中央處理器還連接有無線通信模塊,當判斷結果是非法入侵,則啟動GPS模塊和無線通信模塊,將車輛位置及報警信號通過無線通信模塊發送至預先存儲的電話號碼。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若檢測到的所述聲音命令的聲紋不在存儲模塊數據中,系統則提示進入下一階段的輔助輸入識別;該輔助輸入識別功能僅在汽車沒有行車的狀況下有效,驗證通過后則不用再次輸入密碼直到下次汽車停車為止,再次行駛必須再次輸入密碼或是聲紋合法的駕駛人員;若未被識別為合法的駕駛人員并且超過三次密碼輸入有誤,則認為此人為非法入侵,系統就徹底鎖死汽車點火啟動系統,同時控制車載電子控制系統將車門、車窗鎖死,將該非法入侵人員反鎖在車內;另外,啟動GPS單元模塊和無線通信模塊,向預存入的電話號碼發出短信,提示車子被盜,車主和警察能根據GPS定位系統準確的將車子目前位置找到,及時的抓住盜車者。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在初步使用時還包括夾持指令的注冊,即駕駛人員在被夾持后,說出挾持指令,系統識別后,不對汽車的任何電子線路進行控制,繼續保持正常形式,保證車主安全,系統的后臺則啟動無線通信模塊和GPS定位模塊,將挾持信息及車子位置發給預存入的電話號碼。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統能通過所述無線通信模塊接收車主發送的短信,該系統根據短信指令執行動作并反饋車子的位置信息給車主。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聲音命令包括兩類,一類是只有駕駛員才能控制的命令,包括車門的開關、車的啟動以及轉向燈的控制,另一類是車上人員都可以控制的命令,包括車載播放器音量的大小、電影的播放以及車載燈的開關。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統在初步使用時,要先進行聲音命令的注冊,該注冊首先要對該系統取名字,然后系統在判斷是否是所述聲音命令時,要先判斷該命令前是否有注冊的該名字,然后才識別名字后所跟的指令。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基于聲音識別技術的車輛防盜和人身安全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處理器還連接有語音提示模塊,通過該模塊向駕駛人員反饋一些操作的結果以及提示駕駛人員做一些駕駛人員驗證的操作。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福州海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未經福州海景科技開發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06847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