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延長蓄電池壽命的方法和移動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66183.8 | 申請日: | 2012-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8376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9 |
| 發明(設計)人: | J·T·小索爾魏因;D·欣森;Y·P·王 | 申請(專利權)人: | 手持產品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42 | 分類號: | H01M10/42;H01M10/4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曲寶壯;盧江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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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延長 蓄電池 壽命 方法 移動 設備 | ||
1.一種移動電子設備,包括:
耦合到系統總線的微處理器;
耦合到系統總線的無線收發器;
耦合到系統總線的電源管理器,電源管理器配置為以預定放電時間操作移動設備,電源管理器耦合到蓄電池以給移動電子設備供應主功率并耦合到燃料電池以供應輔助功率,電源管理器能夠操作來監控動態容量放電率,其中動態容量放電率由于一個或更多因素偏離了基線容量放電率;以及
耦合到系統總線的控制器,控制器配置為響應于動態容量放電率從基線容量放電率的偏離而操作燃料電池以恢復預定的放電時間。
2.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由隨時間變化的電流定義動態容量放電率。
3.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由隨時間變化的蓄電池容量定義動態容量放電率。
4.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燃料電池提供輔助功率以使得動態容量放電率滿足預定放電時間。
5.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包括蓄電池的溫度。
6.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包括蓄電池的使用時間。
7.權利要求1的移動電子設備,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包括蓄電池的負載依賴關系。
8.一種為移動電子設備實現預定放電時間的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用于為移動電子設備供應主功率的蓄電池,以及為移動電子設備供應輔助功率的燃料電池;
監控移動電子設備的動態容量放電率,動態容量放電率響應于一個或更多因素;
響應于動態容量放電率確定預測放電時間;
將預測放電時間和預定放電時間進行比較,如果預測放電時間小于預定放電時間,從燃料電池提取功率直到動態容量放電率導致預測放電時間大于或等于預定放電時間。
9.權利要求8的方法,進一步包括設立基線容量放電率以實現預定放電時間的步驟。
10.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是蓄電池的使用時間。
11.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是蓄電池的溫度。
12.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一個或更多因素是蓄電池的負載依賴關系。
13.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當蓄電池容量達到預定限額時開始從燃料電池提取功率的步驟。
14.權利要求8的方法,其中當動態容量放電率小于基線容量放電率預定值時開始從燃料電池提取功率的步驟。
15.一種為移動電子設備實現預定放電時間的方法,包括步驟:
提供用于為移動電子設備供應主功率的蓄電池,以及為移動電子設備供應輔助功率的燃料電池;
設立基線容量放電率以實現預定放電時間;
監控移動電子設備的動態容量放電率,動態容量放電率響應于一個或更多因素;
將動態容量放電率和基線容量放電率進行比較,如果動態容量放電率不同于基線容量放電率,從燃料電池提取功率來補償差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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