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65476.4 | 申請日: | 2012-0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078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原攀峰;馬琮;史緒良;朱震杰;張茂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澤恒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蘇培華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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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店鋪 訪問 數據處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獲取新的訪問數據,從所述新的訪問數據中解析出用戶標識、店鋪標識以及訪問時間;
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靜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若匹配,則確定所述新的訪問數據對應的用戶為該店鋪的再次訪問用戶,反之,進行下一步驟;其中,所述靜態歷史訪問數據采用靜態數據結構存儲;
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若匹配,則確定所述新的訪問數據對應的用戶為該店鋪的再次訪問用戶;其中,所述動態歷史訪問數據采用動態數據結構存儲。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靜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包括:
將店鋪標識與靜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店鋪標識進行匹配,若能匹配上,則將用戶標識與靜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進行匹配;反之,則判定為不能匹配。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包括:
將店鋪標識與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店鋪標識進行匹配,若能匹配上,則將用戶標識與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進行匹配;反之,則判定為不能匹配。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靜態歷史數據包括存儲店鋪信息的有序數組和存儲單個店鋪的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靜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包括:
將店鋪標識代入存儲店鋪信息的有序數組中進行匹配,若能匹配上,則將用戶標識代入該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中進行匹配,反之,則判定為不能匹配。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動態歷史訪問數據包括存儲店鋪信息的紅黑樹和存儲單個店鋪的用戶信息的紅黑樹,所述判斷所述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是否與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的用戶標識與店鋪標識匹配包括:
將店鋪標識代入存儲店鋪信息的紅黑樹中進行匹配,若能匹配上,則將用戶標識代入該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紅黑樹中進行匹配;反之,則判定為不能匹配。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新的訪問數據對應的用戶是否為該店鋪的再次訪問用戶之后還包括:
若新的訪問數據對應的用戶為該店鋪的再次訪問用戶,則將本次訪問時間覆蓋所述用戶上次訪問該店鋪的時間;反之,則將本次訪問記錄添加到動態歷史訪問數據中,所述本次訪問記錄包括店鋪標識對應的店鋪信息、用戶標識對應的用戶信息及訪問時間。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對動態歷史訪問數據和靜態歷史訪問數據進行合并處理,所述合并處理包括將部分或全部動態歷史訪問數據采用靜態數據結構存儲,轉化為靜態歷史訪問數據,并與原始的靜態歷史訪問數據合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合并處理在到達預定時間節點時,和/或在動態歷史訪問數據存儲量達到閾值時進行。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店鋪訪問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靜態歷史數據包括存儲店鋪信息的有序數組和存儲單個店鋪的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所述動態歷史訪問數據包括存儲店鋪信息的紅黑樹和存儲單個店鋪的用戶信息的紅黑樹,所述合并處理包括:
從存儲店鋪信息的有序數組和紅黑樹中選取一個店鋪;
將當前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的大小擴充為其原有cookie數和當前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紅黑樹中的cookie數之和;
將當前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紅黑樹中的部分或全部cookies按序寫入到當前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的擴充部分;
將當前店鋪對應的存儲用戶信息的有序數組中原有的cookies和新寫入的cookies按照cookie的hash散列值進行歸并排序,形成新的有序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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