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電子設備和顯示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64186.8 | 申請日: | 2012-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090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8 |
| 發明(設計)人: | 劉俊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2 | 分類號: | G02B2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安之斐 |
| 地址: | 100085***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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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電子設備 顯示 方法 | ||
1.一種手持電子設備,包括:
圖像處理單元,配置來提供第一圖像;
第一顯示單元,配置來顯示所述第一圖像;
第一光學系統,配置來接收從所述第一顯示單元發出的光線,并對從所述第一顯示單元發出的光線進行光路轉換,以形成第一放大虛像,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系統與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之間的光路的長度小于所述第一光學系統的焦距;
第一視窗,設置在所述手持電子設備的第一外表面上,以允許觀看者在靠近所述第一外表面時,通過所述第一光學系統觀看到所述第一放大虛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一光學系統至少包括透鏡組件,
所述透鏡組件具有正屈光力。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還包括:
第二顯示單元,配置來顯示第二圖像,
其中所述第二顯示單元的顯示區域大于所述第一顯示單元的顯示區域,并且所述第二顯示單元允許觀看者直接觀看所述第二圖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設置于所述手持電子設備的第二外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外表面與所述第二外表面相鄰;
其中,沿所述透鏡組件的光軸對應地設置所述第一顯示單元、所述第一光學系統和所述第一視窗,以及
所述第一顯示單元設置在所述第一光學系統的一側,所述第一光學系統允許觀察者在與所述第一顯示單元相對的、該第一光學系統的另一側,觀看所述第一放大虛像。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設置于所述手持電子設備的第三外表面,其中所述第一外表面與所述第三外表面相反;
偏離所述透鏡組件的光軸設置所述第一顯示單元;
所述第一光學系統還包括:
第一光導部件,配置來將從所述第一顯示單元發出的光線傳遞到所述透鏡組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通過一個光學器件形成所述第一光導部件和所述透鏡組件。
7.如權利要求2或3中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系統還包括:
保護部件,其中所述保護部件設置在所述第一光學系統中靠近觀看者的一側,以保護所述透鏡組件。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一光學系統還包括:
第一調節部件,配置來改變所述透鏡組件與所述第一顯示單元之間的光路的長度,以調整所述第一放大虛像的尺寸。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一調節部件包括伸展狀態和收起狀態,當所述第一調節部件處于收起狀態時,所述保護部件位于所述第一外表面上,以及當所述第一調節部件處于伸展狀態時,所述平光鏡在沿所述透鏡組件的光軸的方向上超出所述第一外表面。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所述第一光學系統還包括:
第二光導部件,配置來將經過所述透鏡組件的光線傳送到第三光導部件;
所述第三光導部件,配置來接收通過所述第二光導部件傳送的光并向所述第一視窗進行反射。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三光導部件設置在所述保護部件中。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二顯示單元設置于所述手持電子設備的第一外表面,
所述保護部件覆蓋在所述第二顯示單元上層,與所述第二顯示單元重疊設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手持電子設備,其中
所述第三光導部件包括多個平行設置的光線反射組件;
當觀看者面對所述第一外表面時,通過所述光線反射組件所述觀看者能夠觀看所述第一顯示單元所顯示的第一圖像的所述第一放大虛像,并且通過所述第二顯示單元觀看者能夠直接觀看所述第二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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