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學元件、光學元件模塊、電子元件模塊和電子信息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60927.5 | 申請日: | 2012-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810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9 |
| 發明(設計)人: | 矢野祐司;栗本秀行;廣岡章吾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2B3/00 | 分類號: | G02B3/00;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曲寶壯;李家麟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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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光學 元件 模塊 電子元件 電子信息 裝置 | ||
1.一種光學元件,包括:
側表面,在底部光學表面和頂部光學表面的輪廓之間,在光學元件內部光在該側表面經歷漫反射;以及
傾斜表面,至少在側表面和底部光學表面之間形成,用于全反射來自側表面的漫反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在垂直于頂部光學表面和底部光學表面的光軸的方向,傾斜表面以銳角傾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以銳角傾斜的傾斜角度在40度和50度之間且包括40度和50度的范圍內。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其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元件,具有在平面圖中的環面形狀或使用平面圖中四邊形的四個邊作為弦切割環面外圍部的平面圖中的形狀,
其中在平面圖中在底部光學元件的外圍提供傾斜表面。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傾斜表面與側表面直接相鄰的邊與平面圖中四邊形的整條邊的長度的比例大于或等于十分之一且小于或等于二分之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側表面的一部分或整個側表面是切割表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具有以二維矩陣圖案布置的多個透鏡的透鏡晶片通過晶片級工藝切割,使得側表面是切割表面。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通過注模工藝切割透鏡的側表面上的澆道,使得側表面部分地是切割表面。
9.根據權利要求6或8所述的的光學元件,其中在平面圖中在底部光學表面的外圍以環面形狀形成傾斜表面,且以在平面圖中具有圓形底部表面輪廓的外圍使用至少一個邊作為弦切割得到的平面圖中的形狀,在平面圖中在傾斜表面的外圍形成平面圖中的側表面和部分環面平面表面。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3和5至8其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元件,其中光學元件是聚光透鏡。
11.一種堆疊有多個光學元件的光學元件模塊,包括底部的根據權利要求1的光學元件。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學元件模塊,其中在頂部光學元件和底部光學元件之間提供光屏蔽板,且以每個光學元件的相對光學表面的光軸和開口部的中心在頂部和底部對準的狀態層疊光學元件和光屏蔽板。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學元件模塊,其中光學元件中的每一個設置有法蘭部,法蘭部在平面圖中具有四邊形輪廓,在相對光學表面的平面圖中的外圍具有平面表面。
14.一種電子元件模塊,包括:
根據權利要求1至3和5至8其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元件或根據權利要求11至13其中任一項所述的光學元件模塊;以及
固態成像元件,其中多個光接收部以矩陣圖案形成以用于光電轉換和捕獲穿透光學元件或光學元件模塊來自對象的入射光的圖像。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元件模塊,其中在通過切割制造的光學元件模塊或光學元件中,與切割表面接觸的最靠近固態成像元件的光學元件的部分的形狀具有傾斜表面。
16.一種電子信息裝置,在成像部中使用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電子元件模塊作為圖像輸入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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