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58162.1 | 申請日: | 2012-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765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鄭剛;吳水根;連宗揚;李輝;朱大宇;朱樹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巨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17/00 | 分類號: | E04G1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華專利事務所 31219 | 代理人: | 王瑋 |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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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鋁合金 建筑 模板 拼接 連接 結構 | ||
1.一種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包括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和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接件(3)和銷釘(4),所述對接件(3)設于第一、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2)之間,對接件(3)包括平行設置的第一、第二管壁(31、32),所述第一管壁(31)與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連接,第二管壁(32)與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連接,所述銷釘(4)穿過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第一管壁(31)、第二管壁(32)、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連接件(6),所述連接件(6)包括腹板(61)、設于腹板(61)兩端的第一、第二翼緣(62、63),所述第一翼緣(62)與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連接,第二翼緣(63)與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第一管壁(31)、第二管壁(32)、第一翼緣(62)以及第二翼緣(63)上均設有通孔(5),所述銷釘(4)包括銷帽(41)與銷桿(42),所述銷帽(41)設于銷桿(42)的一端,銷桿(42)另一端設有突出部(43),所述銷桿(42)設于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第一管壁(31)、第二管壁(32)、第一翼緣(62)以及第二翼緣(63)上的通孔(5)內,銷帽(41)與第一翼緣(62)連接,突出部(43)與第二翼緣(63)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5)為長圓形孔,包括對稱設置的第一半圓弧(51)和第二半圓弧(52),所述第一半圓弧(51)、第二半圓弧(52)之間設有第一直線段(53)與第二直線段(54)。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接件(3)為矩形截面的鋁合金擠壓型材,連接件(6)為鋁合金槽型型材。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腹板(61)的高度H、第一鋁合金框建筑模板(1)邊框的寬度L1、第二鋁合金框建筑模板(2)邊框的寬度L2以及對接件(3)的寬度L3之間的關系為:H=L1+L2+L3+2mm。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鋁合金框建筑模板拼接連接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對拉螺栓(7)與腳手鋼管(8),所述第一管壁(31)與第二管壁(32)之間設有第三管壁(33),所述腳手鋼管(8)與第三管壁(33)通過對拉螺栓(7)固定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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