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苦蕎茶及其制作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58153.2 | 申請日: | 2012-03-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507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汪輝鰲 | 申請(專利權)人: | 汪輝鰲 |
| 主分類號: | A23F3/14 | 分類號: | A23F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 地址: | 615099 四川省***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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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苦蕎茶 及其 制作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食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苦蕎茶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所食用的苦蕎茶以苦蕎麥的種子為原料,通過高溫烘焙后形成顆粒狀的成品。由于只使用苦蕎麥的種子為原料,雖有苦蕎麥特有的清香味,但苦蕎茶的口味比較單一。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苦蕎茶及其制作方法,能夠增加苦蕎茶的口味。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苦蕎茶,包括:苦蕎麥的葉和/或花和/或莖和/或根、未沖泡的紅茶和/或未沖泡的綠茶、苦蕎麥的種子和水,其中,所述原料以重量份數計: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葉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花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莖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根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紅茶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綠茶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所述苦蕎麥的種子的含量為4份至6份;所述水的含量為1.2份至1.8份。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葉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花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莖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根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紅茶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綠茶時,其含量為0.6份至1份;所述苦蕎麥的種子的含量為4.5份至5.5份;所述水的含量為1.3份至1.5份。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紅茶時,所述紅茶為普洱茶;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綠茶時,所述綠茶為鐵觀音。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原料以重量份數計進一步包括:玫瑰花瓣和/或菊花花瓣和/或月季花瓣;其中,當包括所述玫瑰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當包括所述菊花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當包括所述月季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
本發明還提供一種苦蕎茶的制作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將苦蕎麥的植物組織進行第一次干燥,使得所述植物組織中每種組分的水分含量為30%-50%;其中,所述苦蕎麥的植物組織包括苦蕎麥的葉和/或花和/或莖和/或根;
向第一次干燥后的所述植物組織中加入未沖泡的紅茶和/或未沖泡的綠茶混合均勻,得到混合物;
將所述混合物發酵24小時-48小時;
將發酵后的所述混合物進行第二次干燥,所述第二次干燥的時間為1小時-2小時;
將苦蕎麥的種子破碎至細度為80目-100目;
將破碎后的所述苦蕎麥的種子與水混合均勻;
將與水混合后的所述苦蕎麥的種子制成顆粒狀;
將顆粒狀的所述苦蕎麥的種子烘烤1小時-1.5小時,烘烤的溫度為100℃以上;
將烘烤后的所述苦蕎麥的種子與經過第二次干燥的所述混合物混合均勻;
其中,所述原料以重量份數計: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葉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花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莖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苦蕎麥的根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紅茶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當包括所述未沖泡的綠茶時,其含量為0.5份至1.5份;所述苦蕎麥的種子的含量為4份至6份;所述水的含量為1.2份至1.8份。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在所述將苦蕎麥的植物組織進行第一次干燥的步驟之后,且在所述得到所述混合物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將第一次干燥后的所述苦蕎麥的植物組織揉搓至每種組分的表面滲出液體。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在所述混合物進行第二次干燥的步驟之后,且在所述將烘烤后的所述苦蕎麥的種子與經過第二次干燥的所述混合物混合均勻的步驟之前,進一步包括:
向經過第二次干燥后的所述混合物中加入玫瑰花瓣和/或菊花花瓣和/或月季花瓣后混合均勻并破碎,破碎至細度為10目-40目;其中,以重量份數計:當包括所述玫瑰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當包括所述菊花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當包括所述月季花瓣時,其含量為0.2份至0.6份。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在所述將加入所述玫瑰花瓣和/或菊花花瓣和/或月季花瓣的所述混合物破碎的步驟之后,進一步包括:對破碎后的所述混合物殺毒0.5小時-2小時。
在本發明各實施例中,優選地,所述第一次干燥的溫度為20℃-80℃;和/或所述第二次干燥的溫度為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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