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治療和預防腸道細菌感染的方法及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55406.0 | 申請日: | 2004-03-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825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羅伊·邁克爾·羅賓斯-布朗;格蘭特·托馬斯·羅林;戈特弗里德·利希蒂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納迪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9/02 | 分類號: | A61K39/02;A61K39/106;A61K39/108;A61P1/00;A61P3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鄧琪 |
| 地址: |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 | 國省代碼: | 澳大利亞;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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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治療 預防 腸道 細菌 感染 方法 組合 | ||
1.抗一種疫苗所產生的高免疫物質在制備治療或預防革蘭氏陰性菌引起的腸道疾病的口服藥物制劑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含有一種或多種細胞壁抗原,該抗原具有O組血清型作用特性或脂多糖相關抗原作用特征,所述抗原的至少一部分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一個水相,且所述抗原為一種脂多糖相關抗原,每毫升所述疫苗的所述水相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大于每毫升104/ml的革蘭氏陰性菌培養液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每毫升所述疫苗的所述水相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大于每毫升106/ml的革蘭氏陰性菌培養液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每毫升所述疫苗的所述水相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大于每毫升108/ml的革蘭氏陰性菌的培養液中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量。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脂多糖相關抗原中的至少2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脂多糖相關抗原中的至少4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脂多糖相關抗原中的至少6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一個水相,每毫升該水相中所含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與每毫升細胞壁物質重量為W的革蘭氏陰性菌培養液中發現的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相等,而每毫升該水相中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的重量小于0.8W。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一個水相,每毫升該水相中所含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與每毫升細胞壁物質重量為W的革蘭氏陰性菌培養液中發現的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相等,而每毫升該水相中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的重量小于0.3W。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一個水相,每毫升該水相中所含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與每毫升細胞壁物質重量為W的革蘭氏陰性菌培養液中發現的脂多糖相關抗原的重量相等,而每毫升該水相中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或者細胞壁碎片的重量小于0.1W。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進一步含有菌毛或類菌毛抗原CFA-1或CFA-2、或者其它定居因子或公認的定居因子、或者是它們的組合,所述抗原中至少一部分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疫苗包含一個水相,每毫升所述水相中CFA的量大于每毫升在促進CFA生成的培養條件下生長的104革蘭氏陰性菌的培養液中CFA抗原的量。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每毫升所述水相中CFA的量大于每毫升在促進CFA生成的培養條件下生長的106革蘭氏陰性菌的培養液中CFA抗原的量。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每毫升所述水相中CFA的數量大于每毫升在促進CFA生成的培養條件下生長的108革蘭氏陰性菌的培養液中CFA抗原的量。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CFA抗原中的至少2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CFA抗原中的至少4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CFA抗原中的至少60%是從細菌細胞壁或細胞壁碎片分離的。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脂多糖相關抗原從細菌細胞壁的分離是通過勻漿或者加熱的方式、或者是它們的有效組合。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勻漿是在轉子-定子裝置中進行的,其中轉子的外圍速率(m/s)與轉子-定子間隙(mm)的比值在0.2~20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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