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管道藥液中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及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46640.7 | 申請日: | 2012-0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081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25 |
| 發明(設計)人: | 鄧樹杰;唐海誼;劉俊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澳門理工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1N21/85 | 分類號: | G01N21/85 |
| 代理公司: | 珠海智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62 | 代理人: | 劉曾劍 |
| 地址: | 中國澳門*** | 國省代碼: | 中國澳門;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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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管道 藥液 中的 運動 異物 檢測 裝置 方法 | ||
1.?一種管道藥液中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裝置包括機殼、光源、顏色傳感器、處理器、警報器和數據輸出接口,在所述顏色傳感器與所述光源之間具有容納藥液管道的管道空間,所述顏色傳感器和光源相對地設置在所述管道空間的兩側,使得所述顏色傳感器的傳感面能直接接收到由所述光源發出并穿過所述藥液管道的光線;所述處理器與所述顏色傳感器、警報器及數據輸出接口相連接;所述顏色傳感器用于把從所述光源接收到的光轉換成連續性的光學信息,所述警報器用于產生具警報性的光、聲或行為,所述處理器用于對收集到的光學信息進行分析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信息包括紅色、綠色、藍色和光暗值四個元素。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顏色傳感器的傳感面覆蓋的范圍可小于、大于或等于所述藥液管道的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空間為圓柱形通道,其內有偶數個小孔,所述小孔是每兩個一組,每組兩個小孔相對地設置;在所述每組兩個小孔中,一個小孔為所述光源的光線射出口,另一個小孔為所述顏色傳感器的光線接收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為不透光的機殼,所述光源為燈泡,所述數據輸出接口為USB接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和顏色傳感器設有一對或多對,其中一個光源和一個顏色傳感器構成一對。
7.?一種管道藥液中的運動異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提供藥液管道,其內具有流動的藥液;
2)在所述藥液管道的兩側分別設置光源和顏色傳感器,所述光源與顏色傳感器相互面對;
3)使所述光源照射所述藥液管道中流動的藥液,使所述顏色傳感器接收由所述光源發出并穿透所述藥液管道的連續性光線,使得所述顏色傳感器產生所述藥液流動時的連續光學信息;
4)?所述顏色傳感器將所述光學信息發送給處理器;
5)?所述處理器對收集到的所述光學信息進行分析處理,若檢測出運動異物,則由所述處理器啟動與之相連接的警報器發出警報性的光、聲或行為。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處理器的分析處理步驟中,所述處理器利用同比、環比和定基比算法,對所述光學信息進行檢測處理,得到測試信息,該測試信息在檢測后,作為以后檢測用的樣板信息,樣板信息在檢測處理進行前采集;所述處理器將實際測試獲得的測試信息與所述樣板信息進行比較計算,若測試信息在檢測中超過預設的安全范圍值,則認定為運動異物。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異物包括任何不兼容之氣體物質,包括空氣、二氧化碳、氧氣、氮氣及其它任何醫學用之氣體;任何不兼容之液體物質,包括油滴及乳化液;任何不兼容之固體物質,包括沉淀物、雜質及殘留異物。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運動異物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學信息包括紅色、綠色、藍色和光暗值四個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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