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不依賴于端口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38720.8 | 申請日: | 2012-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8490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9 |
| 發明(設計)人: | 貢納爾·萊斯曼;塞巴斯蒂安·施里格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菲尼克斯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2/24 | 分類號: | H04L12/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張天舒 |
| 地址: | 德國勃***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依賴于 端口 拓撲 結構設計 實時 網絡 系統 | ||
1.一種應用在工業網絡系統中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用以傳遞在(過程)自動化設施中的時間臨界數據,所述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具有至少兩個網絡用戶,所述網絡用戶分別具有至少一個用于連接到所述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上的網絡接口,
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用戶在所述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上的連接不依賴于各個網絡用戶的預設網絡接口的應用情況,
其中,通過所述至少兩個網絡用戶的至少相鄰用戶的參考規范確保通訊設計的可靠實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在協調所述相鄰用戶的過程中,根據網絡拓撲結構的參考配置對端口連接的實際物理配置的檢測確定在至少一個網絡用戶的至少一個網絡接口上的通訊參數的應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用于配置關于經由一參考狀態的網絡的數據交換的至少一個網絡用戶的構件,其中,至少一個用戶經由網絡與這樣的單元連接,該單元如此進行編程,即,該單元根據至少一個由操作者指定的與配置相關的信息生成大量的用于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用戶所需的配置數據,并且將生成的大量的配置數據的至少一部分經由網絡傳遞給該至少一個用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一單元、用于數據處理和用于執行程序編碼的構件以及用于與至少一個第二用戶進行數據交換的構件,第一用戶的單元經由網絡可連接所述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其中,所述單元進行編程,以根據參考狀態關于經由網絡的數據交換而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以及
其中,所述單元根據至少一個由操作者指定的與配置相關的信息生成大量的用于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所需的配置數據,并且將生成的大量的配置數據的至少一部分經由網絡傳遞給該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通過與所述單元相對應的人機接口、特別通過與所述單元連接的具有輸入和輸出構件的操作單元,操作者可以指定至少一個與配置相關的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元進行編程,以在經由網絡的數據交換的邏輯和/或物理方面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大量生成的、用于在物理方面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所需的配置數據包括用于網絡的參考拓撲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4至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經由網絡的循環數據交換的數據交換構件。
9.根據權利要求4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經由網絡的實時連接數據交換的數據交換構件;并且,所述單元特別進行編程,以關于經由網絡的實時連接數據交換而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10.根據權利要求4至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經由網絡的同步數據交換的數據交換構件;并且,所述單元特別進行編程,以關于經由網絡的同步數據交換而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11.根據權利要求4至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設有用于經由根據Profinet?IRT特征的網絡的數據交換的數據交換構件。
12.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大量生成的、用于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所需的配置數據包括大量由所述單元計算出的RTE特征參數。
13.根據前述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拓撲結構設計的實時網絡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元從所述網絡和/或至少一個第二用戶讀取大量與配置相關的信息,這些與配置相關的信息根據大量用于至少配置至少一個第二用戶所需的配置數據而生成;并且,涉及至少一個由操作者指定的與配置相關的信息、特別指生成的大量配置數據的釋放,而將至少一部分生成的配置數據經由網絡傳遞給至少一個第二用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菲尼克斯電氣公司,未經菲尼克斯電氣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038720.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