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38706.8 | 申請日: | 2012-0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239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華焦寶;劉崎峰;張旭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焦寶 |
| 主分類號: | G08B21/18 | 分類號: | G08B21/18;G07C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鄭瑋 |
| 地址: | 200135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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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陳列室 參觀 人數 超限 報警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包括多個陳列室,每個陳列室包括多個陳列室入口和多個陳列室出口,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每個陳列室入口設置第一人數統計裝置統計待進入陳列室人數;
根據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待進入陳列室人數判斷是否允許繼續進入陳列室,其中,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初始為零,若允許進入陳列室,則根據待進入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
在每個陳列室出口設置第二人數統計裝置統計離開陳列室人數,根據離開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人數統計裝置或第二人數統計裝置通過數字攝像機獲取人臉圖像并進行人數統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將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是否允許繼續進入陳列室的信息在布告牌上進行公告顯示。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待進入陳列室人數判斷是否允許繼續進入陳列室的步驟包括:判斷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待進入陳列室人數相加之和是否大于一預設閾值,若是,則進行報警并禁止進入陳列室;若否,則允許進行陳列室。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待進入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的步驟包括:將待進入陳列室人數與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相加生成新的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離開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的步驟包括:判斷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是否大于零,若是,則將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減去離開陳列室人數生成新的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若否,則將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設置為零。
7.一種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系統,包括多個陳列室,每個陳列室包括多個陳列室入口和多個陳列室出口,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設置于每個陳列室的入口的第一人數統計裝置,用于統計待進入陳列室人數;
判斷模塊,用于根據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待進入陳列室人數判斷是否允許繼續進入陳列室,其中,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初始為零,若允許進入陳列室,則根據待進入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
設置于每個陳列室的出口第二人數統計裝置,用于統計離開陳列室人數;
離開更新模塊,用于根據離開陳列室人數更新所述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人數統計裝置或第二人數統計裝置通過數字攝像機獲取人臉圖像并進行人數統計。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實時輸出模塊,用于將陳列室的當前進入總人數和是否允許繼續進入陳列室的信息在布告牌上進行公告顯示。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陳列室參觀人數超限報警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已進入陳列室總人數和待進入陳列室人數相加之和是否大于一預設閾值,若是,則進行報警并禁止進入陳列室;若否,則允許進行陳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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