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低充實度排氣擴散器的支板翼型件設計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31157.1 | 申請日: | 2012-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284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8 |
| 發明(設計)人: | A·I·安薩里;D·D·南達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電氣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2C7/20 | 分類號: | F02C7/2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強;曹若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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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充實 排氣 擴散器 支板翼型件 設計 | ||
1.一種用于在排氣擴散器中使用的支板翼型件,包括:
彎曲前緣(1);
比所述前緣(1)具有更小的半徑的彎曲后緣(2);
第一表面(3);以及
第二表面(4),其中,所述第一表面(3)和所述第二表面(4)連接所述前緣(1)和所述后緣(2),其中,當在橫截面中觀察時,所述前緣(1)和所述后緣(2)有所偏移,使得連接所述前緣(1)與所述后緣(2)的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50%上是基本線性的,并且所述第二表面(4)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一部分上是漸縮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55%上是基本線性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65%上是基本線性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75%上是基本線性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85%上是基本線性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表面(3)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超過95%上是基本線性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4)在所述前緣(1)附近平行于所述第一表面(3)的部分。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板翼型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表面(4)在從所述前緣(1)到所述后緣(2)的距離的至少50%上平行于所述第一表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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