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30569.3 | 申請日: | 2012-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363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董曰喜;陳祖章;張寶洲;賈衍強;耿慶華;劉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董曰喜 |
| 主分類號: | E21F7/00 | 分類號: | E21F7/00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蔡紹強 |
| 地址: | 255120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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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煤礦 煤層 硫化氫 瓦斯 稀釋劑 | ||
技術領域
本申請屬于煤礦安全技術范疇,特別涉及一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
背景技術
煤對H2S、CO2、CH4、N2的吸附試驗證明,H2S氣體的最低沸點為-60.33℃,高于CO2、CH4和N2等氣體,因此,煤對H2S具有很強的吸附能力。
隨著煤炭需求的逐年增加,礦井開采范圍及深度也逐漸加大,硫化氫在個別礦井危害也越來越明顯;同時,目前國內外煤礦中發生瓦斯爆炸事故也時有報道。
現有技術中,治理硫化氫、瓦斯的方法不外乎對煤層硫化氫、瓦斯抽放及對開采過程中釋放出來的硫化氫、瓦斯進行風排等綜合治理。上述治理方法只是被動防治,如對煤層中硫化氫、瓦斯進行抽放,抽出來的硫化氫、瓦斯要經過管路、抽放泵等,同時達不到發電要求的瓦斯只能排放到地面大氣中,不僅對環境造成影響,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
目前國內煤礦中受硫化氫危害的礦井主要是在:濟寧靠近微山湖地區的個別礦井以及陜西彬長礦區的部分礦井;特別是濟寧市崔莊礦受硫化氫危害相當嚴重,該礦三采區2004年揭露煤層時,由于硫化氫含量較高被迫停產,將采區封閉(正常掘進工作面達到60~180ppm,封閉的掘進工作面密閉內最高達到4800ppm,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不準超過6.6ppm)。
我國目前受瓦斯危害的礦井較多,高瓦斯礦井占國內礦井的56%以上。特別是淮南、淮北礦務局、河南平頂山礦務局、陜西銅川礦務局以及四川、云南、貴州等礦井,受瓦斯的危害相當嚴重。而且隨著礦井開采范圍的不斷擴大及開采深度的增加,硫化氫、瓦斯的危害將越來越嚴重。
現有技術中,煤礦在治理硫化氫、瓦斯方面,除正常加強瓦斯監測監控外,一是增加工作地點的風量,利用新鮮空氣沖淡瓦斯。但風量也不是無限制的增加,當風量達到一定程度,風速過大會將工作地點的粉塵、煤塵吹起,造成工作環境及人身健康受到損害,且易造成安全隱患。因此,采用增加風量來沖淡瓦斯是有限制的。二是對瓦斯進行抽放,目前抽放瓦斯的方法很多:局部瓦斯抽放、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灌漿巷及高位巷抽放、采、掘工作面提前預抽及全礦井綜合瓦斯抽放等。
現有技術中,治理硫化氫、瓦斯的方法只是被動防治,如對煤層中硫化氫、瓦斯進行抽放,抽出來的硫化氫、瓦斯要經過管路、抽放泵等,同時達不到發電要求的瓦斯只能排放到地面大氣中,不僅對環境造成影響,同時也存在安全隱患。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發明目的,是從根本上也就是在煤尚未進行開采時對硫化氫、瓦斯進行治理,使其在煤層原始狀態下,就將硫化氫、瓦斯治理在安全范圍內。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
研制一種(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比例的原料制成:
水∶氧化鈣∶碳酸鈉∶雙氧水=100∶1~3∶0.5~1∶0.2~0.7;
所述的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的配制方法:
①先將氧化鈣配制成氫氧化鈣混懸液
重量比例:氧化鈣∶水=1∶8~20;
向配量氧化鈣逐漸加配量水,消化制取氫氧化鈣混懸液;
②再配制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
向上步獲得的全部氫氧化鈣混懸液中加入余量的水,再依次逐漸加入配量碳酸鈉及雙氧水,攪拌均勻后,即獲得甲種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
所述的甲種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置于密閉容器中,運到井下現場,備用。
上述的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的使用方法,其特征是:
①將上述甲種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配制成使用液
重量比例: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水=1∶2~9;
在現場另一容器中按重量比先加入水,再將上步獲得的甲種硫化氫、瓦斯稀釋劑濃液全量,逐漸倒入水中,混合均勻獲得即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使用液;
②將上步獲得的甲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使用液,注入煤層或噴灑在回采工作面回風隅角及掘進工作面瓦斯積聚場所或放炮使用瓦斯稀釋劑水炮泥。
研制另一種(乙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
水∶醋酸∶活性酵母∶雙氧水=100∶15~50∶1~3∶0.4~1.5;
所述的乙種煤礦中煤層硫化氫、瓦斯稀釋劑的配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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