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全息圖承載介質、判定裝置及全息圖承載介質制造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30528.4 | 申請日: | 2012-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458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22 |
| 發明(設計)人: | 白倉明;松原貴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索尼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3H1/00 | 分類號: | G03H1/00;G03H1/02;G03H1/08;B42D15/10;B41M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吳孟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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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全息圖 承載 介質 判定 裝置 制造 | ||
1.一種全息圖承載介質,包括:
視覺可讀識別信息,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以及
機器可讀識別信息,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
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與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彼此相關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圖承載介質,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記錄在同一全息圖中。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息圖承載介質,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當被相同再現照明光束照射時在包括相同角度方向的預定角度范圍內分別是可視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息圖承載介質,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當被彼此不同的再現照明光束照射時在以彼此不同的角度方向為中心的預定角度范圍內分別是可視的。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息圖承載介質,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當被相同再現照明光束照射時在以彼此不同的角度方向為中心的預定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息圖承載介質,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當被彼此不同的再現照明光束照射時在包括相同角度方向的預定角度范圍內分別是可視的。
7.一種卷筒狀介質,具有設置在同一分隔帶上的多個全息圖,
其中,所述全息圖包括:
視覺可讀識別信息,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以及
機器可讀識別信息,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并且與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彼此相關聯。
8.一種信息判定方法,包括:
從包括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的全息圖讀取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并且與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相關聯;
基于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與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的關聯,判定是否能夠從讀取的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還原讀取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及
檢查讀取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是否是正確數據。
9.一種判定裝置,包括:
光源,將再現照明光以預定角度照射在包括視覺可讀識別信息和機器可讀識別信息的全息圖上,其中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以全息攝影方式形成為當被以預定的角度照射時在預定的角度范圍內是可視的,并且與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相關聯;
拍攝裝置,從預定方向拍攝從所述全息圖再現的圖像;
識別部,對所述拍攝裝置拍攝的圖像執行字符識別和/或圖像識別;
判定部,判定是否能夠從獲取自所述識別部的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還原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以及
分選部,將被所述判定部判定為不能從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還原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的全息圖從被所述判定部判定為能夠從所述機器可讀識別信息還原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的全息圖群分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判定裝置,進一步包括:
與數據庫通信的數據收發部,所述數據庫中預先寄存有記錄在所述全息圖中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
其中,所述判定部進一步判定從所述識別部獲得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是否與寄存在所述數據庫中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一致,以及
其中,所述分選部將被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從所述識別部獲得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與寄存在所述數據庫中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不一致全息圖與被所述判定部判定為從所述識別部獲得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與寄存在所述數據庫中的所述視覺可讀識別信息一致的全息圖群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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