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視力保護方法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29171.8 | 申請日: | 2012-02-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4273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徐艷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8B21/24 | 分類號: | G08B21/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常亮;李辰 |
| 地址: | 215123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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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視力 保護 方法 系統 | ||
1.一種視力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監測一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
2)判斷該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與預設的門限值之間的大小關系;
3)當所述時間大于或等于所述門限值時,觸發預先設定的保護視力的功能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視力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預先設定的保護視力的功能操作包括以下一種或幾種操作的組合:
1)在電子顯示設備上顯示提示性文字;
2)在電子顯示設備上顯示提示性圖片;
3)通過與所述電子顯示設備連接的音頻傳輸設備發出提示性語言;
4)強制關閉所述電子顯示設備正在顯示的畫面或正在運行的應用程序;
5)鎖住所述電子顯示設備;
6)強制關閉電子顯示設備。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視力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包括:
實時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或者,
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周期性的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視力保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顯示設備通過圖像采集元件識別人臉后,通過計時器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
5.一種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子顯示設備、設于電子顯示設備上以獲得人臉影像的圖像采集元件以及接收并處理分析圖像采集元件記錄的人臉影像的人臉識別軟件系統,所述人臉識別軟件系統包括圖像分析模塊、時間監測模塊、距離監測模塊、比較判斷模塊以及報警提醒模塊,所述時間監測模塊及距離監測模塊分別與所述比較判斷模塊連接,所述比較判斷模塊與所述報警提醒模塊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時間監測模塊包括以下至少一個子模塊:
1)第一時間監測子模塊,用于實時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
2)第二時間監測子模塊,用于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周期性的監測人臉持續對著電子顯示設備的時間。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距離監測模塊包括以下至少一個子模塊:
1)第一距離監測子模塊,用于實時監測人臉與電子顯示設備之間的距離;
2)第二距離監測子模塊,用于按照一定的時間間隔,周期性的監測人臉與電子顯示設備之間的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報警提醒模塊包括以下至少一個子模塊:
1)第一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在電子顯示設備上顯示提示性文字;
2)第二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在電子顯示設備上顯示提示性圖片;
3)第三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通過與所述電子顯示設備連接的音頻傳輸設備發出提示性語言;
4)第四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強制關閉所述電子顯示設備正在顯示的畫面或正在運行的應用程序;
5)第五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鎖住所述電子顯示設備;
6)第六報警提醒子模塊,用于強制關閉電子顯示設備。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顯示設備為電腦,所述圖像采集元件為電腦自帶或電腦外置的攝像頭。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視力保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臉識別軟件系統內置或串聯至一個電腦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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