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操縱視頻內容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27448.3 | 申請日: | 2012-0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476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22 |
| 發明(設計)人: | 查爾斯·麥可;黃凌駿;楚·熊 | 申請(專利權)人: | 索尼公司;索尼網絡娛樂國際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21/25 | 分類號: | H04N21/25;H04N21/258;H04N21/2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東方億思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58 | 代理人: | 宋鶴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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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操縱 視頻 內容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用于操縱視頻內容的方法,包括:
從服務器訪問一個或多個IPTV設備的列表;
從所述列表中選擇IPTV設備;
從所述服務器接收可在所選IPTV設備上播放的內容的內容列表;以及
從次設備輸入用于控制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操作的控制功能,
其中,對所述次設備輸入來控制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操作的所述控制功能的執行是獨立于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控制功能包括:
判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以及
當所述所選IPTV設備被判定為可達時在所述所選IPTV設備上播放內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所選IPTV設備請求關于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當前活動的狀態指示;
接收來自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對狀態請求的響應;以及
基于所述響應確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將會可達的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基于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可達性從所述次設備修改可用控制功能。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修改包括在預定的時間間隔期滿之后向所述服務器提交所述控制功能。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功能包括:管理內容、播放內容、購買內容、瀏覽內容和/或共享內容。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利用引用標識識別可在所述所選IPTV設備上顯示的內容。
8.一種用于提供視頻內容的方法,包括:
接收認證信息以識別用戶;
提供與和所述認證信息相關聯的IPTV設備有關的信息的列表;
從次設備接收IPTV設備選擇以選擇IPTV設備;
基于所述認證信息和所選IPTV設備的可達性向所選IPTV設備返回一個或多個內容選擇;
從所述次設備接收用戶操縱信息;以及
獨立于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可達性,基于所述用戶操縱信息和所述所選IPTV設備處理內容。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接收對從所述次設備取回期望應用的應用請求。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基于所述認證信息識別所述次設備。
11.如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當所述所選IPTV設備可達時提供內容供瀏覽。
12.如權利要求8中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判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以及
當所述所選IPTV設備不可達時提供指示。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提供一個或多個圖標用于在所述次設備上顯示,
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圖標的大小取決于所述次設備的用戶界面。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響應于用戶請求的對內容的重放,判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
15.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接收來自所述次設備的可達性請求;以及
提供指示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的響應。
16.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接收來自可操作以連接到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服務器的可達性請求;以及
提供指示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的響應。
1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所選IPTV設備發送可達性查詢以判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
1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向被配置為連接到所述所選IPTV設備的服務器發送可達性查詢以判定所述所選IPTV設備是否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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