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手持式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27369.2 | 申請日: | 2012-02-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4840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鄭淵升;蔡榮源;江瑋煌 | 申請(專利權)人: | 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00 | 分類號: | F21S8/00;F21V13/00;F21V17/00;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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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電子 裝置 | ||
1.一種手持式電子裝置,包括:
殼體,具有顯示開口以及位于該顯示開口之外的透光區;
顯示面板,設置于該顯示開口;以及
背光模塊,設置于該殼體內,該背光模塊具有發光區,位于該顯示面板下方,用以提供一面光源至該顯示面板,且該發光區還延伸至該顯示面板之外,使部分的該面光源經由該透光區射出該殼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殼體包括保護蓋,覆蓋該顯示開口以及該顯示面板,且該透光區位于該保護蓋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還包括:
觸控面板,配置于該顯示面板上,并且位于該顯示面板與該保護蓋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觸控面板還延伸至該保護蓋的該透光區,而該透光區包括多個按鍵圖案。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透光區沿該顯示開口邊緣設置。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背光模塊包括:
導光板,具有入光側與出光面,且該導光板延伸至該顯示面板之外,使該出光面面向該顯示面板與該透光區;以及
發光元件,配置于該導光板的該入光側。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透光區位于該導光板的該入光側之外的相對兩側。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背光模塊還包括光學膜片,配置于該導光板與該顯示面板之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光學膜片覆蓋該導光板的該出光面,并且延伸至該顯示面板之外。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手持式電子裝置,其中該光學膜片包括擴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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