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觸摸屏的終端以及根據觸摸事件的字符輸入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19706.3 | 申請日: | 2012-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817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19 |
| 發明(設計)人: | 李奉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星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 | 分類號: | G06F3/048;G06F3/041;G06F3/0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韓明星 |
| 地址: | 韓國京畿***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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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觸摸屏 終端 以及 根據 觸摸 事件 字符 輸入 方法 | ||
1.一種具有觸摸屏的終端中的字符輸入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當在字符輸入模式下感測到第一觸摸事件時,檢查并顯示映射到第一觸摸事件的感測區域的字符,并且確定第一觸摸事件是否被釋放;
當第一觸摸事件沒有被釋放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是否運動;
當第一觸摸事件運動時,確認第一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并且添加元音以顯示字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第一觸摸事件是否運動的步驟包括:確定是否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當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和第二觸摸事件中的至少一個觸摸事件是否運動;
根據運動的觸摸事件顯示元音。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元音的步驟包括:確定第一觸摸事件和第二觸摸事件中的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是否是對角線方向,以顯示元音。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元音的步驟包括:當運動方向是對角線方向時,顯示元音“|(i)”或“—(eu)”。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元音的步驟包括:當所述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不是對角線方向時,根據所述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將筆畫添加給元音,以顯示添加所得的元音。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是向上方向、向下方向、向左方向、向右方向、旋轉方向、水平方向和豎直方向中的至少一個。
8.一種字符輸入終端,包括:
觸摸屏,包括觸摸傳感器和顯示單元,觸摸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觸摸事件,顯示單元被配置為根據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顯示元音;
存儲器,被配置為存儲按方向的元音映射信息,以根據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顯示元音;
控制器,被配置為當在字符輸入模式下通過觸摸屏感測到第一觸摸事件時確認并顯示映射到第一觸摸事件的感測區域的字符,當第一觸摸事件沒有被釋放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是否運動,當第一觸摸事件運動時確認第一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并且根據運動方向將元音添加給按方向的元音映射信息,以在顯示單元上顯示添加所得的元音映射信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字符輸入終端,其中,控制器確定是否通過觸摸屏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當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和第二觸摸事件中的至少一個觸摸事件是否運動,并且根據運動的觸摸事件顯示元音。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字符輸入終端,其中,控制器確定第一觸摸事件和第二觸摸事件中的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是否是對角線方向,以顯示元音。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字符輸入終端,其中,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是向上方向、向下方向、向左方向、向右方向、旋轉方向、水平方向和豎直方向中的至少一個。
12.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字符輸入終端,其中,當所述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不是對角線方向時,控制器根據所述至少一個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將筆畫添加給元音,以顯示添加所得的元音。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字符輸入終端,其中,當運動方向是對角線方向時,控制器顯示元音“|(i)”或“—(eu)”。
14.一種能夠確定在便攜式終端使用的字符輸入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
觸摸屏,包括觸摸傳感器和顯示單元,觸摸傳感器被配置為感測觸摸事件,顯示單元被配置為根據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顯示元音;
存儲器,被配置為存儲按方向的元音映射信息,以根據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顯示元音;
控制器,被配置為當在字符輸入模式下通過觸摸屏感測到第一觸摸事件時確認并顯示映射到第一觸摸事件的感測區域的字符,當第一觸摸事件沒有被釋放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是否運動,當第一觸摸事件運動時確認第一觸摸事件的運動方向,并且根據運動方向將元音添加給按方向的元音映射信息,以在顯示單元上顯示添加所得的元音映射信息。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設備,其中,控制器被配置為確定是否通過觸摸屏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當感測到第二觸摸事件時確定第一觸摸事件和第二觸摸事件中的至少一個觸摸事件是否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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