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焰燃燒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19166.9 | 申請日: | 2012-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36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崔運靜;林其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C7/00 | 分類號: | F23C7/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30026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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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燒 裝置 | ||
1.一種采用無焰燃燒技術的燃燒裝置,包括前蓋板(3)、后蓋板(8)、上壁(5)、下壁(11)、前壁(14)、后壁(15)、耐火涂層(8)、隔板(9)、燃料噴嘴(1)、進氣管I(4)、進氣管II(6)、進氣管III(10)、點火器(2)和保溫層(12),其特征在于:燃燒室為長方形,適用于液體燃料,燃料由安裝在后蓋板(8)上的噴嘴噴入,空氣分為多股噴入,除第一股空氣A1外其余空氣均由進氣管壁上的進氣孔(16)噴出,每股空氣的噴射方向各不相同,隔板(9)水平安裝在燃燒室的下半部,后部埋入后蓋板(3)側的耐火涂層(8)中,隔板(9)長度小于燃燒室長度,排煙口(13)設在后蓋板(3)的中下部,上緣低于隔板(9)底面。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焰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一股空氣(A1)由燃料噴嘴(1)的外圍旋流噴出,第二股空氣(A2)經過進氣管I(4)管壁上的進氣孔(16)噴入,第三股空氣(A3)經過進氣管II(6)管壁上的進氣孔(16)噴入,第四股空氣(A4)經過進氣管III(10)管壁上的進氣孔(16)噴入,進氣管I(4)、進氣管II(6)和進氣管III(10)均水平安裝且管軸與后壁(15)垂直,所有進氣孔(16)分別在燃燒室水平軸面上對稱分布,數量和間距相同,朝向不同,第三股空氣(A3)的進氣管II(6)和第四股空氣(A4)的進氣管III(10)直徑不小于第二股空氣(A2)的進氣管I(4),第二股空氣(A2)的進氣管I(4)安裝在后蓋板(3)上方,位于后蓋板(3)和上壁(5)的相接處,第二股空氣(A2)的進氣孔(16)水平朝前,其中第三股空氣(A3)的進氣管II(6)位于燃燒室的后上方,該股空氣的進氣孔(16)方向朝下,第四股空氣(A4)的進氣管III(10)位于燃燒室的后中部,豎直方向高出隔板(9)20mm,第四股空氣(A4)的進氣孔(16)朝向燃料噴射的反方向,后三股空氣的進氣管均埋入耐火涂層(8)內部,僅露出所有進氣孔(16)。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焰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第四股空氣(A4)垂直噴入高溫煙氣中并強迫煙氣轉向回流,第二股空氣(A2)和燃料噴嘴(1)卷吸高溫氣流并提供循環動力,第三股空氣(A3)則為高溫氣流提供轉向性剪切動力。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焰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燃料噴嘴(1)位于后蓋板(3)的中心偏上20~25mm,點火器(2)高度與燃料噴嘴(1)相同,與燃料噴嘴(1)噴孔平面軸向距離85~95mm,所述點火器(2)安裝在后壁(15)上,可以沿安裝孔前后移動,點火部位偏離燃料噴嘴(1)的軸線25~35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焰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隔板(9)下面為排煙通道,該通道空間高度占燃燒室總高度的10~15%,隔板(9)的兩側埋入耐火涂層(8)內部,后部埋入后蓋板(3)內表面所涂的耐火涂層(8)中,隔板(9)的前部與前蓋板(7)方向的耐火涂層(8)之間有排煙空隙,該空隙寬度占燃燒室內部軸向長度的15~20%,所述隔板(9)為耐火材料,如剛玉或碳化硅。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焰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燃燒室在常壓下穩定運行,過剩空氣系數范圍在1.05~3.8之間,既可以在較低過剩空氣系數的貧燃料狀態形成有少許火焰的稀薄燃燒,又可以在較高過剩空氣系數時形成無焰燃燒,NOx污染物排放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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