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二輪車的制動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15190.5 | 申請日: | 2012-0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329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15 |
| 發明(設計)人: | 竹之內和也;深谷修一;工藤哲也;細川冬樹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L3/08 | 分類號: | B62L3/08;B62L3/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呂林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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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 二輪 制動 裝置 | ||
1.一種機動二輪車(10)的制動控制裝置(40),為線控方式的制動控制裝置(40),該線控方式的制動控制裝置(40)由電子控制單元(47)檢測被施加在前后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19r)的操作量,根據它們的檢測值由前后輪用的液壓調節器(21f、21r)產生液壓,借助于它們的液壓使前后輪的制動裝置(20f、20r)產生制動力,在該制動控制裝置(40)中設有能夠借助于駕駛者的操作對制動力的多個控制模式進行切換的模式切換機構(26),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模式包括第一區間和第三區間;
在該第一區間,如施加在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增加,則使產生在前輪(11f)的制動力和產生在后輪(11r)的制動力都增加;
在該第三區間,如施加在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進一步增加,則使產生在前輪(11f)的制動力進一步增加,但使產生在后輪(11r)的制動力減少,
所述多個控制模式,是在所述第一區間中產生于后輪(11r)的制動力的大小不同的多個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制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控制模式包括第一控制模式和第二控制模式,在這些控制模式下,在所述第一區間與所述第三區間之間具有第二區間;
在所述第一控制模式下,在操作了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場合,相應于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使前輪的制動裝置(20f)產生制動力,使未進行操作的后輪的制動裝置(20r)在后輪產生與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連動的制動力,
在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為從零到第一模式第一規定值的第一模式第一區間中,產生于所述后輪的制動力對應于所述操作量的增加而逐漸增加,
在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為從所述第一模式第一規定值到比該第一模式第一規定值大的第一模式第二規定值的第一模式第二區間中,即使所述操作量增加,產生于所述后輪的制動力也被保持在所述第一模式第一區間中的最大值,
在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為超過所述第一模式第二規定值的第一模式第三區間中,產生于所述后輪的制動力對應于所述操作量的增加而逐漸減少到制動力為零;
在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下,與所述第一控制模式同樣,在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受到了操作的場合,相應于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使前輪的制動裝置(20f)產生制動力,使未進行操作的后輪的制動裝置(20r)在后輪產生與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連動的制動力,
具有這樣的控制,即,在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為從零到第二模式第一規定值的第二模式第一區間中,產生于所述后輪的制動力被設定為,對應于所述操作量的增加而逐漸增加并且比在所述第一模式第一區間中產生于后輪的制動力小;
相應于其被選擇了的控制模式,所述電子控制單元(47)使前后輪的制動裝置(20f、20r)產生制動力。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制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下,與所述第一控制模式同樣,具有這樣的控制,即,在所述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f)的操作量為從所述第二模式第一規定值到比該第二模式第一規定值大的第二模式第二規定值的第二模式第二區間中,即使所述操作量增加,產生于后輪的制動力也被保持在所述第二模式第一區間中的最大值,而且,比在所述第一模式第二區間中產生于后輪的制動力小。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制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下,與所述第一控制模式同樣,在前輪的制動操作機構的操作量為超過所述第二模式第二規定值的第二模式第三區間中,產生于所述后輪的制動力對應于所述操作量的增加而將制動力逐漸減少,而且在該制動力變為最小的點的所述操作量,被設定為比所述第一控制模式下的操作量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制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式切換機構(26)為設在轉向把手(25)上的開關。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動二輪車的制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控制模式及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下,在所述后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r)受到了操作的場合,相應于該后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r)的操作量使后輪的制動裝置(20r)產生制動力,使未受到操作的前輪的制動裝置(20f)產生與所述后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r)的操作量連動的制動力,
產生于后輪的制動力被設定為比產生于前輪的制動力大;
開始前輪的制動的所述后輪的制動操作機構(19r)的操作量被設定為,在所述第二控制模式下的操作量比在所述第一控制模式下的操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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