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12970.4 | 申請日: | 2012-0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776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國君;劉大亮;汪德軍;白亞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林省集安益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B79/02 | 分類號: | A01B79/02 |
| 代理公司: | 通化旺維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22205 | 代理人: | 王偉 |
| 地址: | 134200 吉林省***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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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林地 人參 種植 土壤改良 方法 | ||
1.一種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如下:
(1)種植吸鹽作物:在土地三年休閑期內,第一年種植能大量轉化土壤中營養物質的作物,待作物黃熟時,粉碎并駛入土壤中,進行翻耕;
(2)種植青稞、綠肥作物:第二年種植青稞、綠肥作物,秋季對作物枯萎的地上部位進行粉碎,還田處理;
(3)增加土壤有效土深:在步驟(2)之后,對土地進行翻耕,次年4月中下旬繼續進行翻耕,直至做床前結束翻耕;或增加旋耕,以平整翻耕后的地塊;
(4)施用有機肥:做床前的7月上旬至8月中旬將有機肥均勻施撒,并繼續對土壤進行翻耕至做床;
或者,對于采用兩年休閑期,上述步驟(1)、(2)合并為一年種植作物。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或步驟(2)中所述的作物為草高粱、甜高梁、莧草、紫蘇、三葉草、玉米或大豆。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1)后進行鹽分淋溶;即作物起收后,用水對地塊進行灌溉,使土壤鹽分溶解,通過下滲作用把土層中部分可溶性鹽排到深層土中或淋洗出去,灌溉水則滲入排水溝排除。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施入粉碎的干秸稈,以對土壤增加有機質,并翻耕至土壤中,翻耕深度在15-65cm之間,翻耕5次以上。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有機肥為含有木屑、秸稈或雞糞的有機肥;或若有機肥有機質含量為45%,當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三級時,有機肥施用量為2-3噸/畝;當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四級時,有機肥施用量為4噸/畝;當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五級時,有機肥施用量為5-6噸/畝;當土壤有機質含量達到六級時,有機肥施用量為7-8噸/畝。
6.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在9月上旬將粉碎的干秸稈或青稞期秸稈均勻施入地塊,并翻耕至土壤中,以增加有機質;翻耕深度在15-65cm之間,翻耕次數要達到5次以上。
7.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土壤消毒;做床前以藥劑消毒為主,紫外線消毒為輔,并結合翻耕進行。
8.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土壤酸堿度pH值調節,以滿足pH值適宜范圍為5.5-6.0;即在人參種植之前在土壤中加入石灰或腐植酸物質,石灰是在土壤施入有機肥并翻耕1-3次之后,再施入土壤中,并繼續翻耕;腐植酸物質可以與有機肥一同施入土壤中。
9.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3)中每次翻地深度要達到15-60cm,臨近兩次翻耕的方向要形成角度,每隔2-3日翻耕一次,翻耕次數要達到15-35次。
10.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非林地人參種植的過肥土壤改良方法,其特征在于秸稈施入量根據土壤有機質含量的級別確定;土壤有機質含量為3級的地塊施入量為300-500kg/畝;土壤有機質含量為4級的地塊施入量為500-700kg/畝;土壤有機質含量為5級的地塊施入量為700-900kg/畝;土壤有機質含量為6級的地塊施入量為900-1500kg/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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