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納米摻雜銀二氧化鈦/殼聚糖復合微球光解水源水中的苯酚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09885.2 | 申請日: | 2012-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36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夏紅霞;朱啟紅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文理學院 |
| 主分類號: | C02F1/30 | 分類號: | C02F1/30;C02F1/58;B01J31/38;C02F101/34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0216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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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 摻雜 氧化 聚糖 復合 光解 水源 水中 苯酚 | ||
1.一種水源水凈化劑,其特征在于:它是以納米摻雜銀二氧化鈦為催化劑、殼聚糖為載體制得的復合微球;所述催化劑納米二氧化鈦首先要通過摻雜銀以保證催化效果,再用聚乙烯醇和海藻酸鈉進行包埋、制成納米摻雜銀二氧化鈦/殼聚糖微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源水中苯酚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醇:海藻酸鈉:復合粉體質量比6:1:6。
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對納米二氧化鈦制備微球之前要摻雜銀;所述對復合微球的固化處理中采用的是含1~10%CaCl2的飽和硼酸溶液,以質量百分含量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飲用水凈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對復合微球的固化處理中采用的是含2%CaCl2的飽和硼酸溶液,以質量百分含量計。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凈化劑,其特征在于:納米二氧化鈦首先要經過預處理,具體是將Ti(SO4)2固體與AgNO3按物質的量比為100~10:3混勻摻雜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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