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X射線遮線器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07967.3 | 申請日: | 2012-01-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02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25 |
| 發明(設計)人: | W·A·范勒梅爾;J·博克塞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帕納科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21K1/00 | 分類號: | G21K1/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荷蘭阿***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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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射線 遮線器 裝置 | ||
1.一種遮線器裝置,包括:
位于殼體中的開口,用于允許X射線通過所述開口從X射線殼體的內表面傳到外表面,所述X射線殼體基本不透X射線;以及
遮線器,該遮線器能夠在其阻擋所述開口的靠近所述開口的阻擋位置和其允許X射線穿過所述開口的打開位置之間移動;
其中所述遮線器由鉭、鈮或鋯、或含有至少80%的鉭、鈮和鋯中的一種以及其他金屬/元素的合金制成;并且
其中所述遮線器是一擋塊,該擋塊具有穿過該擋塊的通孔,當所述遮線器位于打開位置時,所述通孔與所述開口對齊,以允許X射線穿過所述通孔,當所述遮線器位于阻擋位置時,所述遮線器阻擋所述開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擋塊的所述通孔的尺寸定為在所述遮線器位于所述打開位置時完全覆蓋所述開口的邊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布置成在所述阻擋位置和所述打開位置之間在所述開口的平面上跨過所述出口孔橫向地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X射線殼體包含X射線管,所述X射線管具有用于允許X射線傳出所述管的窗戶,
其中位于所述阻擋位置的所述遮線器位于距離所述X射線管中的窗戶不超過20mm的距離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位于所述阻擋位置的遮線器位于距離所述X射線管中的窗戶不超過10mm的距離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殼體是黃銅制成的。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基本由鉭構成。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由至少80%的鉭、鈮或鋯與不超過20%的至少一種原子序數大于26的其他金屬/元素的合金構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還包括密封所述開口的X射線透明窗戶。
10.一種遮線器裝置,包括:
位于殼體中的開口,用于允許X射線通過所述開口從X射線殼體的內表面傳到外表面,所述X射線殼體基本不透X射線;以及
遮線器,該遮線器能夠在其阻擋所述開口的靠近所述出口孔的阻擋位置和其允許X射線穿過所述開口的打開位置之間在所述X射線殼體的內表面上移動;
其中所述遮線器由鉭、鈮或鋯、或含有至少80%的鉭、鈮和鋯中的一種以及其他金屬/元素的合金制成。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是一擋塊,該擋塊具有穿過該擋塊的通孔,當所述遮線器位于打開位置時,所述通孔與所述開口對齊,以允許X射線穿過所述通孔,當所述遮線器位于阻擋位置時,所述遮線器阻擋所述開口。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穿過所述擋塊的所述通孔的尺寸定為使得在所述遮線器位于所述打開位置時所述開口的所有邊緣被完全覆蓋。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布置成在所述阻擋位置和所述打開位置之間在所述開口的平面中跨過所述開口橫向地滑動。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X射線殼體包含X射線管,所述X射線管具有用于允許X射線傳出所述管的窗戶,
其中位于所述阻擋位置的所述遮線器距離所述X射線管中的窗戶不超過20mm的距離。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殼體是黃銅制成的。
16.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基本由鉭構成。
17.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其中所述遮線器由含有鉭、鈮或鋯以及原子序數大于26的其它金屬/元素的合金構成。
18.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遮線器裝置,還包括密封所述開口的X射線透明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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