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散熱裝置和具有該散熱裝置的全向照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07882.5 | 申請日: | 2012-0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06692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宏偉;林晶;胡瑾;蘭挺彪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司朗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9/50 | 分類號: | F21V29/50;F21V29/83;F21K9/232;F21K9/237;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麥善勇,張天舒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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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散熱 裝置 具有 全向 照明 | ||
1.一種用于照明裝置的散熱裝置(1),包括基板(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基板(2)上的空氣導流件(3)和成對設置的支架(4),所述支架(4)分別設置在所述基板(2)上的所述空氣導流件(3)兩側,用于承載至少一個熱源,所述支架(4)與所述空氣導流件(3)氣流相通,其中所述空氣導流件(3)和外界氣流相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件(3)具有第一導流腔(5)和用于所述第一導流腔(5)的第一進氣口(6)和第一出氣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具有第二導流腔(8)和用于所述第二導流腔(8)的第二進氣口(17)。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件(3)具有分別朝向所述支架(4)的第一側面(A1)和第二側面(A2)和連接所述第一側面(A1)和所述第二側面(A2)的周向面(A3),所述第一側面(A1)、第二側面(A2)、周向面(A3)共同限定出所述第一導流腔(5)并且所述第一進氣口(6)和第一出氣口形成在所述周向面(A3)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導流腔(5)包括中央導流通道(9)以及分別位于所述中央導流通道(9)兩側的導流通道組(10),所述中央導流通道(9)與所述導流通道組(10)氣流相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各個導流通道組(10)包括大量彼此平行的支路導流通道(11)。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至少部分支路導流通道(11)的末端在所述周向面(A3)上形成了所述第一進氣口(6)。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氣口包括中央出氣口(12),所述中央出氣口(12)通過所述中央導流通道(9)的末端在所述周向面(A3)上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出氣口還包括側面出氣口(7),所述側面出氣口(7)設置在所述周向面(A3)上在所述第一進氣口(6)和所述中央出氣口(12)之間,所述側面出氣口(7)至少通向所述導流通道組(10)中的至少部分支路導流通道(11)。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件(3)為延伸經過所述基板(2)的板狀件。
11.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4)包括骨架部分(14)和空氣導流部分(15),所述空氣導流部分(15)形成在所述骨架部分(14)和所述空氣導流件(3)之間并且限定出所述第二導流腔(8),所述第二導流腔(8)與所述第一導流腔(5)氣流相通。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部分(15)是設置在所述基板(2)上的楔形塊。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部分(14)在對應于所述楔形塊的位置處的外表面上開設用于所述第二導流腔(8)的第二進氣口(17)。
14.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部分(15)的背離所述基板(2)的表面設計為反射面。
1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導流件(3)和所述支架(4)十字形彼此連接。
1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面(A1)和第二側面(A2)設計為反射面。
1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側面(A1)和第二側面(A2)上分別安裝有反射體(18)。
18.一種全向照明裝置,包括多個發光模塊(2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7中任一項所述的散熱裝置(1),其中所述發光模塊(21)作為熱源。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全向照明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燈殼(22),所述燈殼(22)、空氣導流件(3)和支架(4)共同限定出封閉的腔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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