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圓鋸機的夾持結構無效
申請?zhí)枺?/td> | 201210007100.8 | 申請日: | 2012-01-11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543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發(fā)明(設計)人: | 徐秀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秀芬 |
主分類號: | B23D47/04 | 分類號: | B23D47/04 |
代理公司: | 寧波誠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袁忠衛(wèi);毛大林 |
地址: | 315821 浙江省寧***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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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圓鋸 夾持 結構 | ||
1.一種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平臺(1)、轉向底座(2)、定位裝置(3)及夾緊裝置(4),所述轉向底座(2)整體上呈一球碗狀,在所述平臺(1)上開有與所述轉向底座(2)的外球碗面相匹配并能支承所述轉向底座(2)的空洞(11),所述轉向底座(2)設置在所述平臺(1)的空洞(11)內,所述轉向底座(2)在所述空洞(11)內是可轉動地并通過所述定位裝置(3)定位在一轉動位置,所述夾緊裝置(4)設置在所述轉向底座(2)上并隨所述轉向底座(2)而轉動。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裝置(3)包括上定位架(31)及下定位架(32),所述上定位架(31)貼設在所述轉向底座(2)的內表面上,所述轉向底座(2)的中心開有一轉向底座空洞(21),所述上定位架(31)與下定位架(32)的中心通過所述轉向底座空洞(21)相連接,所述上定位架(31)與下定位架(32)之間的距離是可調節(jié)地且所述上定位架(31)能向下夾緊所述轉向底座(2),所述下定位架(32)的外緣與所述平臺(1)相固定。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定位架(31)包括至少兩個定位柱(33),所述上定位架(31)的定位柱(33)能向下抵住與所述轉向底座(2)的內表面。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定位架(31)的下部中心設有一帶有螺紋的連接軸,所述下定位架(32)的中心處開有通孔,所述連接軸穿過所述轉向底座空洞(21)及所述下定位架(32)的通孔并通過一螺母將所述上定位架(31)與下定位架(32)連接固定。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臺(1)在所述空洞(11)的邊緣處設有至少兩個支撐裝置(12),所述支撐裝置(12)包括開設在所述空洞(11)邊緣處的凹腔(121)、以及設置在所述凹腔(121)內的滾珠(122)與彈性裝置(123),所述凹腔(121)的形狀與所述滾珠(122)相匹配,所述滾珠(122)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凹腔(121)內并貼住所述轉向底座(2)的外球碗面,所述彈性裝置(123)墊設在所述滾珠(122)下方。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洞(11)整體上呈與所述轉向底座(2)相接觸的外球面相匹配的圓形或者正多邊形。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或6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緊裝置(4)包括夾鉗器(41)及平移板(42),所述平移板(42)設置在所述轉向底座(2)上,所述平移板(42)上設有一平移槽(421),所述夾鉗器(41)通過所述平移槽(421)定位在所述平移板(42)上并能相對所述平移槽(421)滑動或定位。
8.根據(jù)權利要求7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鉗器(41)下底面中心設有轉動軸(411),所述夾鉗器(41)通過所述轉動軸(411)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平移槽(421)內。
9.根據(jù)權利要求8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夾鉗器(41)的下底面中心的轉動軸(411)上設有螺紋,所述轉動軸(411)穿過所述平移槽(421)通過一螺母將所述夾鉗器(41)與所述平移板(42)相固定。
10.根據(jù)權利要求7或8或9所述的圓鋸機的夾持結構,其特征在于:在平移板(42)上還設有可調節(jié)位置的定位塊(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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