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支持IMS服務連續性的實現的方法和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180072641.2 | 申請日: | 2011-07-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037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02 |
| 發明(設計)人: | I.塞德拉塞克;J.霍爾姆;F.林德霍爾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瑞典愛立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楊美靈;湯春龍 |
| 地址: | 瑞典斯*** | 國省代碼: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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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支持 ims 服務 連續性 實現 方法 設備 | ||
1.一種操作服務網絡的節點的方法,其中所述節點配置成提供IP多媒體子系統IMS接入轉移控制功能ATCF,所述方法包括:
存儲有關所述網絡內移動交換中心MSC服務器支持的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信息(A1);以及
在接收請求用戶設備的IMS注冊的消息(A3)時,使用所述信息確定可能可用于所述用戶設備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A3),并且對于可能可用的任何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在所述消息中包括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可能可用的指示,并且向服務集中和連續性應用服務器SCC?AS轉發所述消息(A1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信息確定能夠提供到所述用戶設備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所述步驟包括:
識別所述服務網絡中所述MSC服務器支持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
3.如權利要求1或2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所述信息確定能夠提供到所述用戶設備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所述步驟包括以下一個或多個步驟:
識別所述ATCF支持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以及
識別所述用戶設備經授權使用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識別所述用戶設備經授權使用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所述步驟是基于以下一項或多項:
為所述服務網絡定義的策略;以及
如果所述用戶設備在所述服務網絡中漫游,則在所述用戶設備的歸屬網絡與所述服務網絡之間的漫游協議。
5.如前面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
MSC服務器輔助中間呼叫特征;
用于在提醒狀態中呼叫的單無線電話音呼叫連續性SRVCC;
用于視頻呼叫的SRVCC;以及
用于SRVCC的多媒體優先級服務。
6.一種操作通信網絡的節點的方法,其中所述節點配置成提供IP多媒體子系統IMS服務集中和連續性應用服務器SCC?AS,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請求服務網絡內用戶設備的IMS注冊的消息,所述消息包括可能可用于所述服務網絡中所述用戶設備的任何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指示(A19);以及
使用這些指示支持IMS服務連續性(A22)。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
MSC服務器輔助中間呼叫特征;
用于在提醒狀態中呼叫的單無線電話音呼叫連續性SRVCC;
用于視頻呼叫的SRVCC;以及
用于SRVCC的多媒體優先級服務。
8.如權利要求6或7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使用這些指示支持IMS服務連續性的所述步驟還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
要求所述用戶設備的一個或多個IMS會話的SVRCC接入轉移時,使用這些指示確定能夠轉移所述一個或多個會話的哪些會話;以及
使用這些指示確定支持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哪些特征用于所述用戶設備(B9),并且向所述用戶設備通知支持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B10,C3)。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用戶設備通知支持的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的所述步驟還包括:
對于請求用戶設備的IMS注冊的所述消息指示可能可用的任何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在向所述用戶設備發送以便建立IMS會話的又一消息中包括所述IMS服務連續性特征可能可用的指示(B10,C3)。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又一消息是以下之一:
建立IMS會話的請求(C3);以及
建立IMS會話的請求的響應(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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