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降低的硫化氫排放的瀝青組合物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80062238.1 | 申請日: | 2011-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701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8-28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S·阿什特卡爾;S·納拉亞南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國際殼牌研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K5/3415 | 分類號: | C08K5/3415;C08K13/02;C08L9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wù)所 11256 | 代理人: | 陳文平 |
| 地址: | 荷蘭*** | 國省代碼: | 荷蘭;NL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具有 降低 硫化氫 排放 瀝青 組合 | ||
1.瀝青組合物,其包含以瀝青組合物的重量計(jì)20重量%至99.9%重量%的瀝青、0.01重量%至10重量%的馬來酰亞胺化合物和0.5-75重量%的硫。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馬來酰亞胺化合物選自式I或式II的化合物:
其中R是H、烷基、芳基或芳烷基;R’是亞烷基、亞芳基或亞芳烷基;X1、X2、X3、X4、X5和X6獨(dú)立地選自H和烷基。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馬來酰亞胺化合物具有式(I),其中X1和X2是H,并且R是H、C1-4烷基或苯基。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馬來酰亞胺具有式(II),其中X3、X4、X5和X6是H,并且R’是C1-8亞烷基或選自下面所示的基團(tuán):
5.瀝青混凝土組合物,其包含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xiàng)所述的瀝青組合物和填料和/或集料。
6.制造權(quán)利要求1-4任一項(xiàng)所述的瀝青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加熱瀝青;
(ii)將這樣得到的熱瀝青和量在0.5重量%至75重量%的范圍的硫混合;
其中在所述步驟(i)或(ii)的至少一個中加入0.01重量%至10重量%的馬來酰亞胺化合物,所有重量%基于所述瀝青組合物的重量。
7.制造權(quán)利要求5所述的瀝青混凝土組合物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i)加熱瀝青;
(ii)加熱集料;
(iii)在混合單元將所述熱瀝青和所述熱集料混合,以形成瀝青混凝土組合物;
其中在步驟(i)、(ii)或(iii)的至少一個中加入0.5重量%至75重量%的硫;并且其中在所述步驟(i)、(ii)或(iii)的至少一個中加入0.01重量%至10重量%的馬來酰亞胺化合物;所有重量%基于所述包含瀝青、馬來酰亞胺化合物和硫的瀝青組合物的重量。
8.馬來酰亞胺化合物用于減少瀝青組合物中硫化氫的排放的用途,其中所述瀝青組合物包含以所述瀝青組合物的重量計(jì)20重量%至99.9重量%的瀝青、0.01重量%至10重量%的馬來酰亞胺化合物和0.5-75重量%的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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