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通過所謂液態活塞承載作用于建筑結構上的力的基于壓力的面積調節模件無效
| 申請號: | 201180058429.0 | 申請日: | 2011-12-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51802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安德烈·迪內爾;米歇爾·維克勒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德烈·迪內爾;米歇爾·維克勒 |
| 主分類號: | E04B1/98 | 分類號: | E04B1/98;E04H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立方律師事務所 11330 | 代理人: | 劉延喜;王增鑫 |
| 地址: | 德國米歇***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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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通過 所謂 液態 活塞 承載 用于 建筑結構 基于 壓力 面積 調節 模件 | ||
本發明涉及基于壓力的面積調節模件,該面積調節模塊通過液態活塞承載作用于諸如化學裝置構件、普通鋼制構件或機械構件的結構上的靜態或動態力。
在這種情況下,儲存不可壓縮液體的容器可被看作面積調節模件,而該容器中的受力液體可作為穩定介質引入到支承構件結構的組件、壓力容器壁、管道等中。
依照現有技術,尤其是由金屬材料構成的鋼制構件、機械構件、化學裝置構件的結構應根據工程技術規定進行設計和計算。一般來說,在已知的靜態、動態或由壓力產生的負荷的情況下,壓力容器、建筑物支架或管道應通過對合適材料的選擇來確定尺寸,其中經常參考標準化的斷面、管道或其它建筑組件。
作為不同建筑物的相關計算規定適用如下示例:
歐洲規則87/404/EWG或規則2009/105/EG——簡單的壓力容器條例;壓力設備條例——DGVO_BGBI.II?Nr.426/1999;AD須知B0至B10,B13壓力容器的計算;DIN1072公路橋梁和道路橋梁,負載承受;DIN1074木制橋梁;DIN18800鋼體支架例證指導須知;DIN1045由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構成的支承結構;DIN1052草案;木制建筑的計算和測量;DIN1055支承裝置的作用;DIN4149德國地震區的建筑;DIN18801鋼體高層建筑;DIN18807高層建筑中的梯形斷面;DIN?EN1990至1996支承結構規劃;DIN?EN1998防震建筑規劃;DIN?EN1999鋁制支承結構;DIN?EN14509帶有雙面金屬板層的自承式三明治結構組件;DIN?EN13923用絲線纏繞由合成纖維材料構成的壓力容器;EN12953水箱式鍋爐;EN12952水管式鍋爐和設備組成部分;DIN4810用于供水設備的鋼制壓力容器;DIN?EN1595硼硅酸鹽類壓力裝置等。
所以例如,在一定的體積下,壓力反應器所要求的壁厚必須隨著壓力的增強而增大。因此當壓力非常強時,很厚的壁厚也是必需的,而這反而會導致個別部件在生產和連接方面的問題。
如上所述,在力出現的位置處,該力必須得到承載并被轉化為彈性功。如果想要縮小部件的尺寸,那么根據現有技術需要一種具有更優物質屬性的材料,,比如更高的抗拉強度。
對于當今在實際應用中的模型配件來說,材料和不斷增大的力之間的基本關系直到現在通常被忽視或者進行一維化觀察。此外,在材料上所做的彈性功也僅僅取決于材料體積,而與其幾何形狀無關。
由此確定:
對于彈性功W[Nm]在此適用以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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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