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引發劑組合物無效
| 申請號: | 201180054969.1 | 申請日: | 2011-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1000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D.舒克拉;D.M.邁爾;W.G.阿希爾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斯曼柯達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F2/50 | 分類號: | C08F2/5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張萍;李炳愛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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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引發 組合 | ||
1.光引發劑組合物,其包含:
至少一種N-oxyazinium鹽光引發劑,
N-oxyazinium鹽光引發劑的光敏劑,和
N-oxyazinium鹽增效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增效劑是亞磷酸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增效劑是具有下式的有機亞磷酸酯:
(R′O)3P
其中多個R’基團是相同或不同的烷基或HO[{CH(R)}xO]y基團,其中多個R基團是相同或不同的氫原子或烷基,或兩個R’基團可以形成環脂肪族環或稠合環系統,x是至少2且至多并包括20的數字,y是至少1且至多并包括20。
4.如權利要求1至3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包含亞磷酸三甲酯、亞磷酸三乙酯、亞磷酸三丙酯、亞磷酸三丁酯、亞磷酸三異丁酯、亞磷酸三戊酯、亞磷酸三己酯、亞磷酸三壬酯、亞磷酸三(乙二醇)酯、亞磷酸三(丙二醇)酯、亞磷酸三(異丙二醇)酯、亞磷酸三(丁二醇)酯、亞磷酸三(異丁二醇)酯、亞磷酸三(戊二醇)酯、亞磷酸三(己二醇)酯、亞磷酸三(壬二醇)酯、亞磷酸三(二甘醇)酯、亞磷酸三(三甘醇)酯、亞磷酸三(聚乙二醇)酯、亞磷酸三(聚丙二醇)酯和亞磷酸三(聚丁二醇)酯中的一種或更多種作為N-oxyazinium鹽增效劑。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增效劑是亞磷酸酯,其存在量為與N-oxyazinium鹽的摩爾比率是至少0.001∶1且至多并包括10∶1。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由下列結構(I)和(II)之一表示:
其中結構(I)中的A和B獨立地表示碳、C-R5、C-R6、或氮,X是O,R1、R2、R3、R4、R5、和R6獨立地是氫或烷基或芳基,A、B、和R基團中的任意種在化學可行的情況下可以結合形成環,Y是電荷平衡陰離子,其可以是單獨的結構部分,或為A、B、或R的一部分,
其中結構(II)中的A代表具有足夠鍵和取代基以形成雜芳香環的碳、C-R5、氮、硫或氧原子,X是O,R1、R2、R3、R4、和R5獨立地是氫、或烷基或芳基,或任意兩個R基團可以形成環,Y是電荷平衡陰離子,其可以是單獨的結構部分或為R基團的一部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R1是具有1-18個碳原子的烷基或在芳香環中具有6或10個碳原子的芳基。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光引發劑具有下列式子之一所表示的陽離子:
其中R1代表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或?;?,其中R1可還包含電荷平衡陰離子,R2基團獨立地代表氫、或取代或未取代的烷基、芳基、或雜芳基,X是二價連接基團,且Z是亞烷基基團。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中所述N-oxyazinium鹽光引發劑具有比-1.4V更不偏負的還原電勢,并包含在輻射時能夠釋放氧自由基的N-氧基團。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意項所述的光引發劑組合物,其包含下列表明的化合物OZ-1至OZ-16中的一種或更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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