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雙模無線電的助聽器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80054878.8 | 申請日: | 2011-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106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S·M·拉爾森;M·科羅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唯聽助聽器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25/00 | 分類號: | H04R25/00;H04B5/00;H01Q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趙蓉民 |
| 地址: | 丹麥*** | 國省代碼: | 丹麥;D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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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雙模 無線電 助聽器 系統 | ||
1.一種助聽器系統,包括:
第一無線鏈路裝置,其被配置為利用第一載波頻率接收第一數據信號;
第二無線鏈路裝置,其被配置為利用第二載波頻率接收第二數據信號;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包括混頻裝置,其被配置為提供具有向下混頻中間載波頻率的混頻后信號,其中所述向下混頻中間載波頻率對應于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所述第一載波頻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包括第一帶通濾波器,其包括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電子天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帶通濾波器被配置為通過所述混頻后信號的向下混頻中間載波頻率。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電子天線被適配以接收感應無線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電子天線是線圈。
6.根據權利要求2到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混頻后信號被耦合到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電子天線。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帶通濾波器上游的第二帶通濾波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二帶通濾波器設置于頻率所述混頻裝置的下游并被配置為濾除所述混頻后信號的鏡像。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二帶通濾波器設置在所述混頻裝置的上游并被配置為濾除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的天線收到的噪聲信號。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數據信號和所述第二數據信號使用相同的數字調制裝置被解調。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數據信號和所述第二數據信號使用相同的無線協議裝置被解碼。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載波頻率在0.5MHz和30MHz之間的范圍,優選在3MHz和12MHz之間的范圍。
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二載波頻率在400MHz和5GHz之間的范圍,優選在850MHz和950MHz之間的范圍。
14.一種助聽器,包括:
第一無線鏈路裝置,其被配置為利用第一載波頻率接收第一數據信號。
第二無線鏈路裝置,其被配置為利用第二載波頻率接收第二數據信號。
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的電子天線也形成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的第一帶通濾波器的部分。
15.一種雙耳助聽器系統,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第一助聽器以及第二助聽器,其中所述第一無線鏈路裝置被配置為在所述第一助聽器和所述第二助聽器之間交換數據。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雙耳助聽器系統,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被配置為與助聽器裝配系統交換數據。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雙耳助聽器系統,其中所述第二無線鏈路裝置被配置為接收來自外部源的聲音數據。
18.一種在助聽器內接收第一無線信號和第二無線信號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利用第一電子天線接收具有第一載波頻率的第一無線信號;
利用第二電子天線接收具有第二載波頻率的第二無線信號;
對所述第二無線信號進行混頻,從而提供具有向下混頻中間載波頻率的混頻后信號;
利用帶通濾波器對所述混頻后信號進行帶通濾波,其中所述帶通濾波器包括所述第一電子天線并被配置為通過所述向下混頻中間載波頻率,從而提供向下混頻的信號;
利用第一解調和解碼裝置解調并解碼所述第一無線信號;以及
利用所述第一解調和解碼裝置解調并解碼所述向下混頻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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