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低甲醛排放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無效
| 申請號: | 201180053531.1 | 申請日: | 2011-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1004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D·克斯邁爾;K·羅施曼;M·施密特;M·芬克諾爾;M·卡貝;S·魏因克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巴斯夫歐洲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97/02 | 分類號: | C08L97/02;C09J133/02;C08L3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劉娜;劉金輝 |
| 地址: | 德國路***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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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甲醛 排放 多層 含木素 纖維素 制品 | ||
1.包含如下層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
A)可通過使用粘合劑(a)得到的包含含木素纖維素顆粒的一個中間層或多個中間層,和
B)可通過使用粘合劑(b)得到的包含含木素纖維素顆粒的一個覆蓋層或多個覆蓋層,
其中粘合劑(a)選自(a1)甲醛樹脂和(a2)具有至少兩個異氰酸酯基團的有機異氰酸酯;
粘合劑(b)包含如下組分:
包含如下組分的含水組分(I):
(i)由如下單體組成的聚合物A:
a)70-100重量%至少一種烯屬不飽和單羧酸和/或二羧酸(單體A1),和
b)0-30重量%至少一種不同于單體A1的其他烯屬不飽和單體(單體A2),
任選
(ii)具有至少兩個選自羥基,羧基及其衍生物,伯、仲和叔胺,環氧基,醛的官能團的低分子量交聯劑,
具有至少兩個異氰酸酯基團的有機異氰酸酯作為組分(II),和任選作為水分散體的組分(III),其包含一種或多種由如下單體組成的聚合物M:
a)0-50重量%至少一種包含至少一個環氧基和/或至少一個羥基烷基的烯屬不飽和單體(單體M1),和
b)50-100重量%至少一種不同于單體M1的其他烯屬不飽和單體(單體M2),
和任選常規添加劑作為組分(IV),
且粘合劑(b)任選包含甲醛清除劑。
2.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b)包含低分子量交聯劑(ii),但不包含組分(III)。
3.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b)包含組分(III),但不包含低分子量交聯劑(ii)。
4.根據權利要求1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b)包含低分子量交聯劑(ii)和組分(III)兩者。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b)包含甲醛清除劑。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呈三層形式,包含一個中間層A)和兩個覆蓋層B)。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a)僅為甲醛樹脂(a1)。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a)僅為具有至少兩個異氰酸酯基團的有機異氰酸酯(a2)。
9.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a)包含70-99.9重量%組分(a1),和0.1-30重量%組分(a2),每種情況下基于純未稀釋物質的(a1)與(a2)之和。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中粘合劑(b)包含30-90重量%組分(I),和10-70重量%組分(II),每種情況下基于純未稀釋物質的(I)與(II)之和。
11.根據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其呈板的形式。
12.一種生產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定義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的方法,通過使一個或多個中間層A)的木素纖維素顆粒與粘合劑(a)接觸,使一個或多個覆蓋層B)的木素纖維素顆粒與粘合劑(b)接觸,將其根據所需順序逐層疊置并在升高的溫度下壓制而進行。
13.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定義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在生產所有類型的制品和在建筑領域中的用途。
14.如權利要求1-11中任一項所定義的多層含木素纖維素模制品在生產家具片材和家具部件、包裝材料中,在住宅建筑物中或在內部裝飾中或在機動車輛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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