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52005.3 | 申請日: | 2011-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6839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9 |
| 發明(設計)人: | 岡島祐介;片山智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夏普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Q1/44 | 分類號: | H01Q1/44;G02C11/00;H01Q9/16;H01Q9/30;H04B1/38;H04B7/0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毛立群;盧江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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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眼鏡 無線通信 裝置 | ||
1.一種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具備:左右目鏡部、鼻托、樁頭、鏡腿以及用于進行無線通信的天線元件,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配置于沿所述目鏡部的外周的區域即包含所述樁頭、且不包含與所述鼻托的連接部的區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的一半以上的部分配置于比所述鼻托更靠近所述樁頭的位置。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包含:從所述樁頭沿所述目鏡部的外周向一方向延伸的第一天線元件,
向所述第一天線元件供給電力的供電線路,從設于所述鏡腿的無線部經由所述樁頭連接到所述第一天線元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還包含:從所述樁頭沿所述目鏡部的外周向與所述第一天線元件相反的方向延伸的第二天線元件,
向所述第二天線元件供給電力的供電線路,從設于所述鏡腿的無線部經由所述樁頭連接到所述第二天線元件。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天線元件構成偶極天線。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天線元件的形狀和長度的至少任一個互不相同。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和第二天線元件構成分集天線。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包含:沿所述左右目鏡部中的一個目鏡部的外周配置的第三天線元件,
向所述第三天線元件供給電力的供電線路,從設于所述左右目鏡部之間的無線部連接到所述第三天線元件。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天線元件包含:沿與所述第三天線元件不同的目鏡部的外周配置的第四天線元件,
向所述第四天線元件供給電力的供電線路,從設于所述左右目鏡部之間的無線部連接到所述第四天線元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和第四天線元件分別構成單極天線。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和第四天線元件的形狀和長度的至少任一個互不相同。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和第四天線元件構成分集天線。
13.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包圍所述目鏡部的周圍的鏡圈,
所述天線元件的至少一部分配置于所述目鏡部和所述鏡圈之間。
14.如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眼鏡型無線通信裝置,其特征在于,
具備:包圍所述目鏡部的周圍的鏡圈,
所述天線元件的至少一部分形成于所述鏡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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