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LED照明應用的含磷光體玻璃料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51946.5 | 申請日: | 2011-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93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N·F·伯雷利;L·A·蘭伯森;R·M·莫倫納;W·R·特魯特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寧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8/04 | 分類號: | C03C8/04;C03C8/10;C03C8/14;C09K11/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項丹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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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led 照明 應用 磷光體 玻璃 材料 | ||
1.一種玻璃制品,其包含基材以及與所述基材粘合的含磷光體玻璃層,
其中,所述含磷光體玻璃層是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的燒制混合物,以及
含磷光體玻璃層和基材的CTE相互在±5x10-7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含磷光體玻璃層不含鉛,并且是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的燒制混合物,以及
所述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之間的折射率差≤0.20。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含磷光體玻璃料玻璃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料玻璃材料基本由20-24摩爾%K2O、8-12%摩爾ZnO、2-6摩爾%Al2O3、35-41摩爾%B2O3以及22-28摩爾%SiO2構成。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料玻璃基本由22.5±1摩爾%K2O、10±1%摩爾ZnO、4±0.5摩爾%Al2O3、38.8±1摩爾%B2O3以及25±1.5摩爾%SiO2構成。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含磷光體玻璃層是含鉛層,并且是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的燒制混合物,以及
所述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之間的折射率差≤0.06。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含磷光體玻璃層是含鉛層,并且是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的燒制混合物,以及
所述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之間的折射率差≤0.02。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
所述含磷光體玻璃層是含鉛層,并且是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的燒制混合物,以及
所述玻璃料玻璃與至少一種磷光體之間的折射率差≤0.01。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該玻璃制品不發生光散射。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料玻璃是含鉛玻璃,該含鉛玻璃基本由72-79摩爾%PbO、8-13摩爾%Al2O3、8-13摩爾%B2O3、2-5摩爾%SiO2以及0-0.3摩爾%Sb2O3組成。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料玻璃是含鉛玻璃,該含鉛玻璃基本由76.4±1%摩爾%PbO、9±0.6摩爾%Al2O3、11±0.6摩爾%B2O3、3.2±0.5摩爾%SiO2以及0.08±0.05摩爾%Sb2O3組成。
11.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玻璃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料玻璃是含鉛玻璃,該含鉛玻璃基本由74.4±1%摩爾%PbO、10.6±0.6摩爾%Al2O3、11±0.6摩爾%B2O3以及3.8±0.5摩爾%SiO2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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