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備蓄電池的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21773.2 | 申請日: | 2011-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822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04 |
| 發明(設計)人: | 益田智員;筒井雄介;平田尚吾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11/18 | 分類號: | 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楊光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備 蓄電池 車輛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備蓄電池的車輛。
背景技術
專利文獻1記載了一種車輛,其具備:蓄電池;插頭接受部,用于接受(容納、收納)插頭,所述插頭用于供給對該蓄電池充電的電力;蓋,用于關閉該插頭接受部;和照明單元,照亮插頭接受部。在此,在該車輛中,蓋開著而插頭未接受于插頭接受部時,點亮照明單元;蓋著且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時以及蓋關閉著時,熄滅照明單元。即,在專利文獻1記載的車輛中,為了要使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的人容易看到插頭接受部,在要將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時(即,蓋開著而插頭未被接受于插頭接受部時)點亮照明單元;在插頭已被接受于插頭接受部以及不可能將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時(即,蓋關著時),熄滅照明單元。由此,盡可能減少為了點亮照明單元而消耗的蓄電池電力。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1-87350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8-279938號公報
發明內容
可是,在專利文獻1記載的車輛中,即使在例如因該車輛行駛而導致將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的可能性極低時,若蓋打開著,照明單元也點亮著。從盡可能減少照明單元的點亮所消耗的蓄電池的電力的觀點看來,這樣的照明單元的點亮是不希望的。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與以往相比更加減少照明單元的點亮所消耗的蓄電池的電力。
本申請的發明涉及一種車輛,其具備:蓄電池;插頭接受部,用于接受插頭,所述插頭用于供給對該蓄電池充電的電力或用于接收從所述蓄電池放電的電力;蓋,用于關閉該插頭接受部;和照明單元,照亮所述插頭接受部。并且,在本發明中,該車輛的狀態為行駛模式時,熄滅所述照明單元,所述行駛模式表示允許該車輛行駛的狀態。
根據本發明,可得到以下的效果。即,可以說在車輛的狀態為行駛模式時,將插頭接受于插頭接受部的可能性極低。因此,此時,缺乏點亮照明單元的必要性。在此,在本發明中,在車輛的狀態為行駛模式時,使照明單元熄滅。因此,根據本發明,得到能夠減少照明單元的點亮所消耗的蓄電池的電力這樣的效果。
另外,在本申請的其他的發明中,在上述發明中,該車輛的狀態為所述行駛模式時,使電子開關為斷開狀態,從而熄滅所述照明單元。
在本發明中,通過將電子開關設為斷開狀態來熄滅照明單元,因此,根據本發明,得到能夠簡易控制照明單元的點亮和熄滅這樣的效果。
另外,在本申請的另外其他發明中,在上述發明的車輛中,還具備蓋開關,所述蓋開關根據所述蓋的開閉狀態在接通狀態和斷開狀態之間進行切換,該蓋開關與所述電子開關以串聯方式相互電連接,以使得在所述蓋開關為接通狀態且所述電子開關為接通狀態時,點亮所述照明單元,并在所述蓋開關為切斷狀態時或所述電子開關為切斷狀態時,熄滅所述照明單元。
另外,在本申請的另外其他發明中,上述發明中,所述電子開關是晶體管開關。
另外,在本申請的另外其他發明中,在上述發明中,該車輛的狀態為所述行駛模式時,在所述蓋開著時,發出所述蓋開著的警報。
根據本發明,得到如下這樣的效果:能夠在車輛行駛的可能性極高時(即,車輛的狀態為行駛模式時),使例如車輛的使用者確實地知道車輛行駛期間應該被關閉的蓋子開著。
附圖說明
圖1是表示第一實施方式的車輛的圖。
圖2是表示圖1所示的車輛的插頭接受部的圖。
圖3是表示對圖1所示的車輛的照明單元的點亮和熄滅進行控制的電子電路的一例的圖。
圖4是表示采用了如圖3所示的電子電路的情況下的照明單元的點亮以及熄滅、和與其相關的構成要素的狀態之間的關系的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對本發明的車輛的實施方式進行說明。圖1表示本發明的車輛的一個實施方式(以下稱“第一實施方式”)。圖1所示的車輛具備驅動部10、電子控制裝置(ECU)11、充電部12、驅動軸20和驅動輪21。驅動部10至少具有電動機13和蓄電池14。電動機13被蓄積于蓄電池14的電力驅動。電動機13被驅動了時,從電動機13輸出的動力經由驅動軸20傳遞至驅動輪21。當從電動機13輸出的動力被傳遞至驅動輪21時,車輛行駛。此外,電動機13的動作被電子控制裝置11控制。另外,蓄電池14被經由充電部12供給的電力充電。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80021773.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