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尺骨切骨術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12266.2 | 申請日: | 2011-01-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912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埃娃·利茨;迪爾克·克斯坦;拉迪斯拉夫·納吉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特斯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17/80 | 分類號: | A61B17/80;A61B17/1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楊生平;鐘錦舜 |
| 地址: | 瑞士奧***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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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尺骨 切骨術 系統 | ||
1.一種骨板,包括:
從近端延伸至遠端的長形主體,所述長形主體包括:第一表面,當在手術位置時,所述第一表面背向安裝所述骨板的骨頭;以及第二表面,當在手術位置時,所述第二表面面向骨頭;
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近端部分的第一三部分組合孔,所述第一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一部分帶有螺紋并且用于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一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二部分用于當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裝在所述骨頭上時沿與所述骨頭縱軸線實質垂直的軸線接收骨頭固定元件;以及所述第一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三部分,當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裝在所述骨頭上時,所述第三部分限定的螺釘軸線相對于所述骨頭的縱軸線以非垂直角度從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長形主體的遠端延伸;以及
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近端部分的第一兩部分組合孔,所述第一兩部分組合孔的第一帶螺紋部分用于接收并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一兩部分組合孔的第二部分限定了沿所述骨板的縱軸線延伸的長形槽,用于接收從中穿過的骨頭固定元件,以使得所述骨板可相對于從中穿過而接收的所述骨頭固定元件沿所述骨板的縱軸線滑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進一步包括延伸穿過所述長形主體遠端部分的第一帶螺紋鎖定孔,所述第一帶螺紋鎖定孔沿其內表面包括螺紋用于螺紋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長形主體的所述近端部分和所述遠端部分彼此實質對稱,所述骨板進一步包括:
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遠端部分的第二三部分組合孔,所述第二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一部分帶有螺紋,并用于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部分;所述第二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二部分用于當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裝在所述骨頭上時,沿實質垂直于所述骨頭縱軸線的軸線接收骨頭固定元件;以及所述第二三部分組合孔的第三部分,當所述骨板以所期望的方位被安裝在所述骨頭上時,所述第三部分限定了相對于所述骨頭的縱軸線以非垂直角度從所述第二表面朝向所述長形主體的遠端延伸的螺釘軸線;并且
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遠端部分的第二兩部分組合孔,所述第二兩部分組合孔的第一螺紋部分用于接收并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部分;并且所述第二兩部分組合孔的第二部分限定了沿所述骨板的縱軸線延伸的長形槽,用于接收從其穿過的骨頭固定元件,以使得所述骨板可沿其縱軸線相對于從其穿過而接收的所述骨頭固定元件滑動。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二部分包括彎曲壁,所述彎曲壁從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二表面逐漸收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三部分包括:從所述第一表面朝向所述第二表面延伸的第一壁;和從所述第一壁的末端至所述第二表面沿著所述骨板的縱軸線向外延伸的第二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第一三部分孔的所述第二部分和所述第三部分交疊,以使得骨頭固定元件可在這二者之間以相對于所述骨頭縱軸線的、介于90度和非垂直角度之間的使用者選擇的任何角度被接收。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骨板,其中,所述非垂直角度為45°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骨板,進一步包括:
延伸穿過所述骨板的所述近端部分和所述遠端部分中至少一個的非長形的兩部分組合孔,其第一帶螺紋部分用于接收并嚙合骨頭固定元件的帶螺紋頭部部分,并且所述兩部分組合孔的第二部分定義了非長形槽,用于接收從中穿過的骨頭固定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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