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無線通信系統的連續模式操作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09572.0 | 申請日: | 2011-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5438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24 |
| 發明(設計)人: | 徐浩;M·S·瓦加匹亞姆;N·布尚;W·陳;D·P·馬拉蒂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6 | 分類號: | H04L1/16;H04L1/1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張揚;王英 |
| 地址: | 美國加***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無線通信 系統 連續 模式 操作 | ||
基于35U.S.C.§119要求優先權
本專利申請要求享受于2010年2月17日遞交的、名稱為“METHOD?AND?APPARATUS?THAT?FACILITATES?CONTINUOUS?MODE?OPERATION?IN?LONG?TERM?EVOLUTION?SYSTEMS”、序號為61/305,490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的優先權,該臨時申請已經轉讓給本申請的受讓人,故以引用方式將其明確地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概括地說,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涉及無線通信,具體地說,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涉及針對連續通信模式的技術。
背景技術
無線通信系統被廣泛部署以提供各種通信內容,例如語音、數據等。這些系統可以是能夠通過共享可用的系統資源(例如,帶寬和發射功率)來支持與多個用戶的通信的多址系統。這樣的多址系統的例子包括:碼分多址(CDMA)系統、時分多址(TDMA)系統、頻分多址(FDMA)系統、3GPP長期演進(LTE)系統以及正交頻分多址(OFDMA)系統。
通常,無線多址通信系統能夠同時支持多個無線終端的通信。每一個終端通過前向和反向鏈路上的傳輸與一個或多個基站進行通信。前向鏈路(或下行鏈路)指的是從基站到終端的通信鏈路,反向鏈路(或上行鏈路)指的是從終端到基站的通信鏈路。該通信鏈路可以通過單輸入單輸出、多輸入單輸出或多輸入多輸出(MIMO)系統來建立。
MIMO系統使用多個(NT個)發射天線和多個(NR個)接收天線來進行數據傳輸。可以將由NT個發射天線和NR個接收天線形成的MIMO信道分解成NS個獨立信道,上述獨立信道也被稱為空間信道,其中,NS≤min{NT,NR}。NS個獨立信道中的每一個對應于一個維度。如果使用了由多個發射天線和接收天線創建的另外的維度,則MIMO系統能夠提供改進的性能(例如,較高的吞吐量和/或較大的可靠性)。
MIMO系統支持時分雙工(TDD)和頻分雙工(FDD)系統。在TDD系統中,前向和反向鏈路傳輸是在相同的頻域上進行的,這樣互易原理允許從反向鏈路信道估計前向鏈路信道。這使得當多個天線在接入點處可用時,接入點能夠在前向鏈路上提取發射波束成形增益。
發明內容
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無線通信系統中通信的方法。該方法總體上包括:從基站接收配置信令以進入連續通信模式,以及處理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所述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具有被映射到周期性的分組到達時間的傳輸時間,其中,在沒有用于指示經綁定的TTI傳輸已經被成功接收到的確認的情況下處理所述經綁定的TTI傳輸。
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無線通信系統中通信的裝置。該裝置總體上包括:用于從基站接收配置信令以進入連續通信模式的模塊,以及用于處理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的模塊,所述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具有被映射到周期性的分組到達時間的傳輸時間,其中,在沒有用于指示經綁定的TTI傳輸已經被成功接收到的確認的情況下處理所述經綁定的TTI傳輸。
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無線通信系統中通信的裝置。該裝置總體上包括:至少一個處理器,被配置成:從基站接收配置信令以進入連續通信模式,以及處理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所述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具有被映射到周期性的分組到達時間的傳輸時間,其中,在沒有用于指示經綁定的TTI傳輸已經被成功接收到的確認的情況下處理所述經綁定的TTI傳輸;以及,與上述至少一個處理器相耦合的存儲器。
本申請的某些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在無線通信系統中通信的計算機程序產品,該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可讀介質。該計算機可讀介質總體上包括用于從基站接收配置信令以進入連續通信模式以及處理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的代碼,所述傳輸時間間隔(TTI)傳輸束具有被映射到周期性的分組到達時間的傳輸時間,其中,在沒有用于指示經綁定的TTI傳輸已經被成功接收到的確認的情況下處理所述經綁定的TTI傳輸。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高通股份有限公司,未經高通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80009572.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