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及使用了該方法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無效
| 申請號: | 201180002961.0 | 申請日: | 2011-0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703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尾林良昭;清澤正志;出本昌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01J38/48 | 分類號: | B01J38/48;B01D53/94;B01D53/96;B01J23/92;B01J38/00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車文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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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廢氣 處理 催化劑 再生 方法 使用 | ||
1.一種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該廢氣處理催化劑的表面附著了灰分,其特征在于進行以下工序:
使用完的催化劑粗粉碎工序,粗粉碎使用完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
分離工序,將粗粉碎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分離為超過閾值大小S的粗片和該閾值大小S以下的細粉;
使用完的催化劑微粉碎工序,進行微粉碎以使分離的上述粗片成為微粉體;
成型工序,將微粉碎的上述微粉體作為原料,成型加工為廢氣處理催化劑;
原型燒制工序,燒制處理成型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原型;
新催化劑粉碎工序,粉碎新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
漿液化工序,使粉碎的新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漿液化;
漿液被覆工序,在上述原型燒制工序中燒制獲得的基體表面,被覆上述漿液;
被覆燒制工序,對被覆了上述漿液的上述基體,以比粉碎的新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制造時的燒制溫度高的溫度進行燒制處理,
其中,上述閾值大小S是0.105mm以上的某個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被覆燒制工序是以比粉碎的新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制造時的燒制溫度高25℃以上的溫度進行燒制處理的工序。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被覆燒制工序是以700℃以下的溫度進行燒制處理的工序。
4.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3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粉碎并漿液化的新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平均粒徑是3~8μm。
5.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4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以氧化鈦為主要原料。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用于處理來自燃燒的煤的廢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用于處理上述廢氣中的氮氧化物。
8.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7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使用完的催化劑粗粉碎工序是下述工序:粗粉碎使用完的該廢氣處理催化劑,使得相對于使用完的上述廢氣處理催化劑的總重量,以70~95重量%的范圍產生上述超過閾值大小S的上述粗片。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閾值大小S是1.0mm以下的值。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9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
上述使用完的催化劑微粉碎工序是下述工序:微粉碎上述粗片以使上述微粉體的平均粒徑為0.1mm以下。
11.一種廢氣處理催化劑,其特征在于,通過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10的任意一項所述的廢氣處理催化劑的再生方法再生而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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