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光伏發電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569233.5 | 申請日: | 2011-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455150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26 |
| 發明(設計)人: | 秦賡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9/06 | 分類號: | H02J9/06;H02N6/00;H02J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肖冰濱;南毅寧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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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發電 系統 | ||
1.一種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光伏面板(31)、逆變器(32)、換流器(33)、儲能裝置(34)、電網(35)以及負載(36),所述光伏面板(31)與所述逆變器(32)的輸入端相連接,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與所述逆變器(32)的輸出端、所述電網(35)和所述負載(36)相連接,以及所述儲能裝置(34)與所述換流器(33)的直流端相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具有主路和與該主路相連的三條支路,所述主路與該換流器(33)的交流側相連,且設置有主路開關(K1),所述三條支路中設置有第一支路開關(K2)和第二支路開關(K3),其中,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一支路開關(K2)與所述電網(35)相連接;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與所述負載(36)相連接;以及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二支路開關(K3)與所述逆變器(32)的輸出端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旁路裝置(37),該旁路裝置(37)與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一支路開關(K2)、所述第二支路開關(K3)、所述逆變器(32)的輸出端、所述電網(35)以及所述負載(36)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旁路裝置(37)是開關組,該開關組包括:第一開關(B1)、第二開關(B2)、第三開關(B3)、第四開關(B4)以及第五開關(B5),其中,
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一支路開關(K2)、所述第一開關(B1)與所述電網(35)相連接;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二開關(B2)與所述負載(36)相連接;所述換流器(33)的交流側經由所述主路開關(K1)、所述第二支路開關(K3)、所述第三開關(B3)與所述逆變器(32)的輸出端相連接;所述第四開關(B4)跨接在連接所述第一開關(B1)和所述電網(35)的電路與連接所述第二開關(B2)和所述負載(36)的電路之間;以及所述第五開關(B5)跨接在連接所述第一開關(B1)和所述電網(35)的電路與連接所述第三開關(B3)和所述逆變器(32)的輸出端的電路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開關(B2)、所述第三開關(B3)、所述第四開關(B4)以及所述第五開關(B5)之間聯動連接,其中,
當所述第二開關(B2)和所述第三開關(B3)中至少一者閉合時,所述第四開關(B4)和所述第五開關(B5)斷開;
當所述第四開關(B4)和所述第五開關(B5)中至少一者閉合時,所述第二開關(B2)和所述第三開關(B3)斷開。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監控裝置(38),該監控裝置(38)與所述逆變器(32)、所述換流器(33)以及所述儲能裝置(34)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伏發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逆變器(32)為光伏并網逆變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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