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來固定電子裝置的治具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69456.4 | 申請日: | 2011-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318073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蘇家正;張淵順;溫雯郁;陳宗賢 | 申請(專利權)人: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B11/00 | 分類號: | B25B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269 | 代理人: | 嚴慎 |
| 地址: | 中國臺灣新北市汐***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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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來 固定 電子 裝置 機構 | ||
1.一種用來固定電子裝置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治具機構包括:
一底板,該底板用來承載該電子裝置的一側;
一固定座,該固定座設置于該底板上,該固定座沿一第一軸向上形成有一滑動平臺;
一夾持構件,該夾持構件上形成有一滑動部,該滑動部用來與該滑動平臺配合,以使該夾持構件可在該固定座上沿該第一軸向移動;以及
一鎖扣機構,該鎖扣機構用來在該夾持構件位于一釋放位置時卡扣該夾持構件,且用來驅動該夾持構件沿該第一軸向自該釋放位置移動至一夾持位置,以使該夾持構件與該固定座共同固定該電子裝置的另一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座包括:
一支撐板,該支撐板設置于該底板上;
一限位本體,該限位本體連接于該支撐板,該限位本體用來限制該電子裝置在該第一軸向移動;以及
一限位結構,該限位結構設置于該限位本體的兩側,該限位結構用來限制該電子裝置在一第二軸向上移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軸向實質上垂直于該第二軸向。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夾持構件具有一夾持部以及一卡鉤,該卡鉤連接于該夾持部,該鎖扣機構包括:
一卡扣件,該卡扣件用來在該夾持構件位于該釋放位置時卡扣該卡鉤;以及
一驅動件,該驅動件分別樞接于該固定座與該卡扣件,該驅動件用來在該卡扣件卡扣該卡鉤時驅動該卡扣件轉動,藉以驅動該夾持構件沿該第一軸向自該釋放位置移動至該夾持位置,以使該夾持構件的該夾持部與該固定座的該限位本體共同固定該電子裝置的該另一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卡扣件為一U字形桿件,該卡扣件的兩端分別樞接于該驅動件,以使該U字形桿件的底部可旋轉卡扣該卡鉤。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驅動件還包括:
一本體;
一第一樞接部,該第一樞接部設置于該本體的一第一端部,該第一樞接部用來樞接于該固定座的該支撐板;
一第二樞接部,該第二樞接部設置于該本體相對該第一端部的一第二端部與該第一端部間的位置上,該第二樞接部用來樞接于該卡扣件;以及
一把手部,該把手部設置于該本體的該第二端部,該把手部用來驅動該本體轉動。
7.如權利要求1、2、3、4、5或6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治具機構還包括一樞接件,該樞接件設置于該固定座上,該樞接件用來使該夾持構件可相對該固定座樞轉。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滑動部還包括一滑槽,該滑槽用來與該樞接件配合,以使該夾持構件可在該固定座上沿該第一軸向移動,且使該夾持構件可相對該固定座在該釋放位置與一第一收合位置間轉動。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固定座沿一第三軸向上還形成有一限位槽,且該限位槽與該滑動部配合,以使該夾持構件可沿該第三軸向在該第一收合位置與一第二收合位置間移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軸向實質上垂直于該第三軸向。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治具機構,其特征在于,該底板具有一固定結構,且該固定結構用來固定該電子裝置的該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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