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手持式滅火器的噴嘴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47460.0 | 申請日: | 2011-1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355734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賀軍;任京辰;戴志剛;張林峰;郭超;閆奕中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天宇消防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2C13/76 | 分類號: | A62C13/76;A62C31/02 |
| 代理公司: | 江陰市同盛專利事務所 32210 | 代理人: | 唐紉蘭;曾丹 |
| 地址: | 214408 江蘇省無***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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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手持 滅火器 噴嘴 結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持式滅火器的噴嘴結構。
背景技術
滅火器上的噴嘴裝置是為了保證滅火器有足夠的壓力,使得滅火劑在壓力的作用下,噴射一定的距離,到達著火點進行滅火。但是,必須有可靠地安全性,即:壓力一定要在安全范圍內,絕對不可超過壓力容器的承受值,否則,就能引起爆炸的嚴重后果。一般會在噴嘴裝置上開有合適的小孔,便于在壓力的作用下物質能快速噴出,并達到要求的滅火距離。但經過長期的使用發現以往的噴嘴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噴嘴的孔徑難以達到理想的狀態,由于內部結構復雜,零部件較多,經過一系列的化學反應,生的物質具有難以做到的重現性,有可能出現壓力相對較大或較小的現象,孔徑也難以達到高度精確。
2、在氣體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噴嘴裝置無法及時將壓力釋放,會造成滅火器超過設定壓力,就會產生危險因素;
3、噴嘴裝置壓力容器的連接不合理,在壓力超過設定值時,噴嘴裝置噴出可能造成傷人的后果。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不足,提供一種能提高滅火器的聚壓效果,同時又能及時釋放氣體壓力,又能防止傷人的噴嘴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一種手持式滅火器的噴嘴結構,它包括噴嘴和圓環,所述噴嘴包括端蓋以及設置于端蓋下方的聚壓裝置,所述聚壓裝置為喇叭狀,在所述端蓋上設置有噴嘴口,所述噴嘴口與聚壓裝置的尾部相連通,在所述端蓋的外緣上設置有至少兩個拉手,所述至少兩個拉手分別與圓環卡接,所述圓環套置于氣體發生器上,并且圓環向前滑動時保證與氣體發生器的前端口相抵住不會脫離。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的圓環套置在氣體發生器上,并且與氣體發生器的頭部相抵住,當氣體壓力過大時,噴嘴上的拉手就會被拉直而使噴嘴脫離氣體發生器,把壓力及時釋放掉,防止發生自爆;由于噴嘴上的拉手可以帶動圓環向外滑動到氣體發生器的前端口,并被擋住,防止了噴嘴飛出可能造成的危險,同時噴嘴上的直線型喇叭形狀,有利于壓力的聚集,提高了滅火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
噴嘴1
圓環2
端蓋11
聚壓裝置12
拉手13。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手持式滅火器的噴嘴結構,它包括噴嘴1和圓環2,所述噴嘴1包括端蓋11以及設置于端蓋11下方的聚壓裝置12,所述聚壓裝置12為喇叭狀,在所述端蓋11上設置有噴嘴口,所述噴嘴口與聚壓裝置12的尾部相連通,在所述端蓋11的外緣上設置有三個拉手13,所述三個拉手13與圓環2卡接。
所述圓環2套置于氣體發生器上,并且圓環2向前滑動時保證與氣體發生器的前端口相抵住不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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