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旋風除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16666.7 | 申請日: | 2011-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835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7 |
| 發明(設計)人: | 王韶斌;楊丙生;高春元;欒兆華;楊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天鵝棉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4C5/04 | 分類號: | B04C5/04;B04C5/14 |
| 代理公司: | 濟南泉城專利商標事務所 37218 | 代理人: | 丁修亭 |
| 地址: | 250032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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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旋風 除塵器 | ||
1.一種旋風除塵器,主體為回轉體結構,且其上部為一筒體(1)和下部為一與該筒體同底的上大下小的圓臺筒體(2),以及設置在所述筒體上端的進氣管(3)和排氣管(4),其中所述排氣管從所述筒體的上底板中心探入所述筒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與所述筒體的連接部分成蝸殼結構并從所述筒體一側接入筒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的下側與所述出氣管的下端的高度一致。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管的橫斷面為矩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矩形的高度與所述筒體的直徑比為1:1.7~2.2,而所述矩形的寬與所述筒體的直徑比為1:4.5~5.3。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圓臺筒體的下底同底的直管(6),形成排灰管。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直管(6)的高度至少為所述筒體直徑的0.14倍,且不大于0.2倍;且所述直管的直徑為所述圓筒直徑的0.35~0.38倍。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連接于所述直管下端的圓筒形的擴散管(7)。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擴散管的直徑為所述圓筒直徑的0.5~0.54倍,而擴散管的高度與所述圓通直徑的0.25~0.3倍。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圓筒的高度為其直徑的1.75倍。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風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圓臺筒體的高度為其上底直徑的2.5倍,且所述圓臺筒體的腰的斜度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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