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15132.2 | 申請日: | 2011-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97625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肖永力;韓文杰;李存林;劉茵;李永謙;王有龍;婁柏麟;張杰;李晶;楊少航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耀秦冶金設備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1B3/06 | 分類號: | C21B3/06 |
| 代理公司: | 上??歧鲗@碛邢挢熑喂?31117 | 代理人: | 伍賢喆;朱麗琴 |
| 地址: | 20190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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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滾筒 處理 液壓 支撐 裝置 | ||
1.一種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其特征是:包括底座(1)、液壓缸支座(2)、液壓缸(3)、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和支撐板(5),所述的液壓缸支座(2)固定安裝在底座(1),所述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的固定側固定安裝在底座(1)上,所述液壓缸(3)的缸體鉸接在液壓缸支座(2)上,液壓缸(3)的出桿(31)與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的活動側鉸接,所述支撐板(5)安裝在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的頭部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包括支撐桿(41)、第一連桿(42)、連桿支座(43)和第二連桿(44);所述連桿支座(43)為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的固定側,支撐桿(41)為活動平行四邊形機構(4)的活動側,連桿支座(43)固定安裝在底座(1)上,支撐桿(41)的尾部與液壓缸(3)的出桿(31)鉸接,支撐板(5)安裝在支撐桿(41)的頭部(411)上;所述第一連桿(42)和第二連桿(44)的兩端分別鉸接在支撐桿(41)和連桿支座(43)的兩端,支撐桿(41)、第一連桿(42)、連桿支座(43)和第二連桿(44)構成平行四邊形。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底座(1)上還固定裝有擋塊(6),擋塊(6)兩側分別設置有上移限位板(61)和下移限位板(62),上移限位板(61)與第一連桿(42)相配合,下移限位板(62)與第二連桿(44)相配合。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桿(41)的頭部(411)與支撐板(5)之間設有調整墊片(51)。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滾筒法渣處理用液壓支撐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桿(41)和連桿支座(43)上設置有與鉸接軸相配合的軸端擋板(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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