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08515.7 | 申請日: | 2011-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73701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13 |
| 發明(設計)人: | 程衛民;聶文;李昌明;王思法;周剛;劉中勝;劉偉;李祥柏;吳立榮;陳連軍;姚玉靜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科技大學;棗莊礦業集團高莊煤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5/04 | 分類號: | E21F5/04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王連君 |
| 地址: | 266510 山東省青***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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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壓 支架 噴霧 除塵器 | ||
1.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由固定裝置、噴霧裝置和吸塵除塵裝置構成;
所述固定裝置包括兩個半圓形固定圈(1),兩個半圓形固定圈(1)通過固定螺栓(2)連接,半圓形固定圈(1)上設有銷子(3)。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霧裝置包括方筒(14),方筒(14)與銷子(3)連接,方筒(14)上設有供水管(5),方筒(14)的前部設有若干個噴嘴(6),噴嘴(6)與供水管(5)連通。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6)的數量為2~6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噴嘴(6)的數量為3個。
5.如權利要求2-4其中之一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塵除塵裝置包括側部吸塵口(7)、后部吸塵口(8)、擋板(9)、卡槽(12)和除塵口(13);
側部吸塵口(7)設置在方筒(14)的側部;后部吸塵口(8)設置在方筒(14)的后部;除塵口(13)設置在方筒(14)的前部。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側部吸塵口(7)位置處的方筒(14)上設有擋板(9);擋板(9)與方筒(14)鉸接;擋板(9)上設有把手(10)。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方筒(14)的側部設有卡槽(12);卡槽(12)與擋板(9)配合。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后部吸塵口(8)為喇叭口狀。
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液壓支架噴霧除塵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子(3)上設有調節螺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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